10年7月1日进公司,直到11年4月20号才签劳动合同交保险,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仲裁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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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1:36
可以的。
1、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即使是在试用期也要签订合同。若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自第二个月起要给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的劳动作业时间超过法定的40小时。根据《劳动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即使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因此,你要把你每天几点上班、几点下班、加班到几点的相关证据搜集留存好,一遍日后维权之用。
3、用人单位应当按约定给付劳动报酬。延发工资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维权,但是要有证据。
4、如果你不想再干了,你可以以单位侵犯了你上述权利为由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申请补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1:37
可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1:37
当然可以。但要收集好证据:比如加班的打卡、工资存折、工资条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1:38
我看这工作不要也好,现在工作好找,白天8小时班,还不要加班,我看你最好找这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