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劳务公司驻厂,另一劳务公司员工辞工加了我的微信。他们驻厂威胁我们说要挖我们的人,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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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6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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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0:42
首先要确定一下,你是否真的在他们的员工没有辞职的前提下,挖走了他们的人,如果是,你就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是你错在先。如果是在他们的员工辞职后,你再招收了这个员工,你就没有错。
其次,要调查清楚这个员工是不是与原单位签订了竞业*,竞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根据本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规定,它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条款。如果签订了竞业*,你要慎重重对待了。
最后,如果你是在不存在上述错误时抬收了这个员工,而他们在对你威胁,并且你感觉到这种威胁严重影响到了你的工作和生活,甚至人身安全时,你可以报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0:42
语言不犯法。就看是否会有暴力行为,如果有马上报警。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