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指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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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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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20 16:50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工作,以开创经济领域的*工作的新局面,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笔者认为应积极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个体经济代表人士的统一战线工作,维护个体劳动者的合法经营权及其它权益,广泛团结个体劳动者,充分调动他们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76 建国以来,个体经济的发展历尽曲折,个体劳动者队伍几经起落和消长。尤其是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错误地把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划为资本主义工商业者,导致个体劳动者人数锐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认真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把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从资本主义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个体经济重新复苏,个体劳动者队伍又得到迅速发展,个体经济日益成为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了充分调动广大个体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我们必须认真做好个体劳动者及其代表人士的*工作。首先,应纠正个体劳动者应有的*和经济地位,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在所有制关系上一贯奉行占绝对优势的公有制经济,敌视和*个体经济的发展,因而在人们头脑中形之成了一种顽固的“厚公薄私”的思想观念,这种对个体经济的传统不公正认识,无疑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应该看到,个体经济虽然是一种包含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分,是一种小私有经济,但它仍与社会主义经济相联系,并依附于社会主义经济,它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由于个体劳动者既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其经济地位的双重性决定其*态度必然具有双重性。一方面,他们同工人、农民一样在*上都是国家的主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改革开放,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另一方面,由于他们与个体所有制相联系,不免仍存在着小生产特性,具有唯利是图的一面。因此,对待他们应采取慎重的态度,有意识地加强正面引导,克服其消极因素,从实际出发,做到兼容并蓄,统筹兼顾,照顾他们的合法利益和要求,切不可损害其利益。要充分利用统一战线这条特殊的*工作渠道,做好个体劳动者及其代表人士的思想*工作,调动他们的积极因素,使个体经济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的广阔领域中显示其活力。其次,应对个体经济实行公平统一的*。长期以来,我国的个体、私营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遭受不同程度的不合理的歧视性*待遇。例如,在税收*上,个体、私营经济有着与国有大中型企业不相上下的沉重负担。在新税法实施前,仅就所得税而言,个体和私营企业的所得税率为,35%其税后利润必须有一半以上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另一半在用于消费时还必须交纳钓%的个人收入消费税。两者相加,实际税率则为,48%如此高的税率对经济实力微薄的个体私营企业来说,几近竭泽而渔的地步。又如,在信贷*上,我国个体、私营经济无论就其从国有金融机构所能获得的授信数量还是就其所享受的授信条件而言,都处于大大劣于国有经济的地位,甚至难以从国有金融机构中获得信贷资金.愁再如,在房地产*上,目前我国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在这方面所遇到的歧视性待遇更为突出,城镇个体户一般很难购买或租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地皮和场所。这些不合理的歧视*待遇,严重地阻碍着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个体私营经济的顺利发展。因此,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必须消除上述这些不合理的歧视性*待遇,实行公平统一的*待遇。具体说来,在税收*上,应降低个体和私营企业目前过高的税率,使其符合其负担能力,实行就其担负能力而言的公平税负;这一点在新税法中已有所体现了;在信贷*上,增加对个体和私营企业的授信量,并改善其所享受的授信条件;在房地产*上,个体和私营企业与公有制经济部门都应以市场主体的身份77 进入房地产市场参与交易,消除非市场因素对不同主体形式的差别对待。当然,由于个体经济自身发展尚不完善,加上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个体经济在给我国社会经济带来诸多积极影响的同时,也难免会有一些消极影响伴随而至。这就需要我们在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加强正面引导,兴利抑弊,为其自身的发展创造宽的环境,把个体经济纳入社会主义经济的轨道。
(二)充分认识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做好对私营企业的统一战线工作,调动私营企业的积极因素,为繁荣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服务。私营经济是在改革开放条件下以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而涌现出来的新事物,也是经济领域中*工作的一个新对象.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私营企业不断发展,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队伍也不断扩大,因此,加强对私营企业的管理和引导,就成为经济领域*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为了充分调动私营企业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积极因素,克服其消极因素,我们必须认真做好对私营企业的*工作.首先,应维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因此,对于侵害私营企业利益的行为,以及私营企业的反映和投诉,*部门要认真调查,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协助、督促他们处理这类事情,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私营企业中的作用,以调动广大私营企业的积极性。
其次,依靠工商联积极开展对私营企业的*工作。工商联是民间的对内对外商会,是经济*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随着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日益增多,仅仅靠工商部门来管理是很不够的,还须靠工商联配合做工作。工商联除了在沟通经济信息、疏通购销渠道、加强经营管理、培训人才等方面可以为私营企业提供服务外,在反映私营企业的合理要求、维护其合法利益和协调关系方面也可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三,加强对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督促他们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私营企业中不乏能人,不少人成为新一代企业家,有胆识,有魄力,善于经营,具有现代企业的信息观念和竞争意识,敢于当机立断,独立决策。但他们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缺乏现代企业管理和科学技术知识,法制观念不强,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缺乏认识。因此,*部门应发挥统一战线的作用,教育他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并为他们创造条件,使其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要求的企业家。这不但是对私营企业*工作提出的方向性要求,也是这一工作的基本任务和目标。总之,我们对私营经济“要鼓励它们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发展”,并对它们“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加强管理和引导,做到既发挥它们的积极作用,又*其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消极作用”,①使私营经济更好地为繁荣社会主义经济服务。
(三)做好乡镇企业的统一战线工作,促进乡镇企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乡镇建设服务,也是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