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科尔伯格的品德发展阶段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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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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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5 12:55
1.理论阐述
科尔伯格在皮亚杰研究基础上,运用道德两难故事法(海因茨偷药)把品德发展阶段分为了三水平六阶段,三水平分别是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和后习俗水平。
1)前习俗水平:具有关于是非善恶的道德要求,但主要从行为结果及自身的厉害关系判断是非。
2)习俗水平:遵从道德准则和社会习俗,关注社会需要和价值观中个人的地位和作用。
3)后习俗水平:超越现实道德规范的束缚,达到完全自律的境界。人们面临道德情境时,可本着自己的良心以及个人的价值观从事道德判断,而未必受传统习俗或社会规则制约。
每水平又分成了2个阶段,共6个阶段。每个阶段的特点如下表所示。
表格第一列是水平,第二列是阶段,第三列是每个阶段的核心涵义,第四列是帮助理解的举例。
2.试题练兵
1)小青常在课程上玩手机,小娜提醒小青学校规定课程上不能玩手机,可小青不听,因此小娜认为小青不是好学生。根据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小娜的道德发展处于哪一阶段( )。
A.惩罚和服从 B.相对功利 C.遵守法规 D.道德伦理
【答案】C
2)依据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具有法制观念趋向者属于下列( )时期的特征。
A.前习俗水平 B.习俗水平 C.后习俗水平 D.道德成规前期
【答案】B
3)方雨认为社会法制应符合社会大众权益,当它不符合时就应修改,根据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她的道德发展处于哪一阶段()。
A.惩罚和服从 B.社会契约 C.维护权威或秩序 D.普遍伦理
【答案】B
4)中学生小辉因害怕被教师批评而遵守上课纪律。根据科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小辉的道德发展处于哪个阶段?
A.相对功利取向 B.惩罚服从取向 C.寻求认可取向 D.遵守法规取向
【答案】B
(据网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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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5 12:56
科尔伯格提出道德发展阶段论,采用“道德两难故事法”,最经典的就是“汉斯偷药”的故事,让儿童对道德两难问题作出判断。科尔伯格将道德判断分为三个水平,每一水平包括两个阶段,六个阶段依照由低到高的层次发展。
一、前习俗水平(9岁以下)
1.惩罚与服从道德定向阶段
他们服从权威或规则只是为了避免惩罚,认为受赞扬的行为就是好的,受惩罚的行为就是坏的。他们还没有真正的道德概念。如,他们会认为汉斯不能去偷药,因为如果被人抓住的话会坐牢的。
2.相对功利道德定向阶段
这一阶段的儿童道德价值来自对自己需要的满足,他们不再把规则看成是绝对的、固定不变的,评定行为的好坏主要看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如,他们会认为汉斯应该去偷药,谁让那个药剂师那么坏,便宜一点就不行吗?
二、习俗水平(9—16岁)
1.寻求认可定向阶段(也称“好孩子”定向阶段)
处在该阶段的儿童,个体的道德价值以人际关系的和谐为导向,顺从传统的要求,符合大家的意见,谋求大家的赞赏和认可。总是考虑到他人和社会对“好孩子”的要求,并总是尽量按这种要求去思考。他们认为好的行为是使人喜欢或被人赞赏的行为。如,他们会认为,汉斯应该去偷药,因为做一个好丈夫就应该照顾好自己的妻子。如果他不这样做,结果妻子死了,别人都会骂他见死不救,没有良心。
2.维护权威或秩序的道德定向阶段
处于该阶段的儿童其道德价值以服从权威为导向,他们服从社会规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权威,以法制观念判断是非,知法懂法。认为准则和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因此,应当遵循权威和有关规范去行动。如,儿童会认为,汉斯不应该去偷药,因为如果人人都违法去偷东西的话,社会就会变得很混乱。
三、后习俗水平(16岁以后)
1.社会契约定向阶段
处于这一水平阶段的人认为法律和规范是大家商定的,是一种社会契约。他们看重法律的效力,认为法律可以帮助人维持公正。但同时认为契约和法律的规定并不是绝对的,可以应大多数人的要求而改变。在强调按契约和法律的规定享受权利的同时,认识到个人应尽义务和责任的重要性。如,他们会认为,汉斯应该去偷药,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远远大于药剂师对个人财产的所有权。
2.普遍原则的道德定向阶段(也称原则或良心定向阶段)
这是进行道德判断的最高阶段,表现为能以公正、平等、尊严这些最一般的原则为标准进行思考。在根据自己选择的原则进行某些活动时,认为只要动机是好的,行为就是正确的。在这个阶段上,他们认为人类普遍的道义高于一切。如,他们认为,汉斯应该去偷药,因为和种种可考虑的事情相比,没有什么比人类的生命更有价值。
小口诀:惩罚功利前习俗,好孩子要遵守法规,契约伦理最后述
需要强调的是科尔伯格认为儿童的道德发展是按照不变的顺序来进行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儿童道德都会发展到后习俗水平。一小部分儿童到达习俗水平后会向后习俗水平发展,但大部分儿童道德会处于习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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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5 12:56
1.理论阐述
科尔伯格在皮亚杰研究基础上,运用道德两难故事法(海因茨偷药)把品德发展阶段分为了三水平六阶段,三水平分别是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和后习俗水平。
1)前习俗水平:具有关于是非善恶的道德要求,但主要从行为结果及自身的厉害关系判断是非。
2)习俗水平:遵从道德准则和社会习俗,关注社会需要和价值观中个人的地位和作用。
3)后习俗水平:超越现实道德规范的束缚,达到完全自律的境界。人们面临道德情境时,可本着自己的良心以及个人的价值观从事道德判断,而未必受传统习俗或社会规则制约。
每水平又分成了2个阶段,共6个阶段。每个阶段的特点如下表所示。
表格第一列是水平,第二列是阶段,第三列是每个阶段的核心涵义,第四列是帮助大家理解的举例。
2.试题练兵
1)小青常在课程上玩手机,小娜提醒小青学校规定课程上不能玩手机,可小青不听,因此小娜认为小青不是好学生。根据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小娜的道德发展处于哪一阶段( )。
A.惩罚和服从 B.相对功利 C.遵守法规 D.道德伦理
【答案】C
2)依据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具有法制观念趋向者属于下列( )时期的特征。
A.前习俗水平 B.习俗水平 C.后习俗水平 D.道德成规前期
【答案】B
3)方雨认为社会法制应符合社会大众权益,当它不符合时就应修改,根据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她的道德发展处于哪一阶段( )。
A.惩罚和服从 B.社会契约 C.维护权威或秩序 D.普遍伦理
【答案】B
4)中学生小辉因害怕被教师批评而遵守上课纪律。根据科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小辉的道德发展处于哪个阶段?
A.相对功利取向 B.惩罚服从取向 C.寻求认可取向 D.遵守法规取向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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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5 12:57
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科尔伯格继皮亚杰之后对儿童品德发展问题进行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研究,提出了系统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科尔伯格对皮亚杰的研究方法进行了改进,应用道德两难论的方法研究道德的发展问题。这种方法也称两难故事法。故事包含一个在道德价值上具有矛盾冲突的情境,让被试听完故事后对故事中的人物行为进行评论,从而了解被试进行道德判断所依据的原则及其道德发展水平。代表性的道德两难故事是“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这个故事的大意是:欧洲有一位妇女患了癌症,生命危在旦夕。医生告诉她的丈夫海因茨,只有本城一个药剂师最近发明的一种药可以救他的妻子。但该药价钱十分昂贵,要卖到成本价的十倍。海因茨四处求人,尽全力也只借到了购药所需钱数的一半。万般无奈之下,海因茨只得请求药剂师便宜一点儿卖给他,或允许他赊账。但药剂师坚决不答应他的请求,并说他发明这种药就是为了赚钱。海因茨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为了挽救妻子的生命,在夜间闯入药店偷了药,治好了妻子的病。但海因茨因此被*抓了起来。
科尔伯格围绕这个故事提出了一系列问题,让被试参加讨论,如:海因茨该不该偷药?为什么该?为什么不该?海因茨犯了法,从道义上看,这种行为好不好?为什么?通过大量的研究,科尔伯格提出了三水平六阶段理论。三水平是指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后习俗水平。六阶段是指每个水平中又可划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
(1)前习俗水平(0~9岁):处在这一水平的儿童,其道德观念的特点是纯外在的。他们为了免受惩罚或获得奖励而顺从权威人物规定的行为准则。根据行为的直接后果和自身的利害关系判断好坏是非。这一水平包括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惩罚与服从定向阶段。在这一阶段儿童根据行为的后果来判断行为是好是坏及严重程度,他们服从权威或规则只是为了避免惩罚,认为受赞扬的行为就是好的,受惩罚的行为就是坏的。他们还没有真正的道德概念。处在这一阶段的儿童对海因茨偷药的故事可能会作出这样两种不同的反应:赞成者认为,他可以偷药,因为他先提出请求,又不偷大的东西,不该受罚;反对者则会说,偷药会受到惩罚。
第二阶段:相对功利取向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道德价值来自对自己需要的满足,他们不再把规则看成是绝对的、固定不变的,评定行为的好坏主要看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如他们对海因茨偷药的故事可能会有这样的说法:赞成者会说,他的妻子需要这种药,他需要同他的妻子共同生活;反对者则会说,他的妻子在他出狱前可能会死,因而对他没有好处。
科尔伯格认为,大多数9岁以下的儿童和许多犯罪的青少年在道德认识上都处于前习俗水平。
(2)习俗水平(9~15岁):处在这一水平的儿童,能够着眼于社会的希望与要求,并以社会成员的角度思考道德问题,已经开始意识到个体的行为必须符合社会的准则,能够了解社会规范,并遵守和执行社会规范。规则已被内化,按规则行动被认为是正确的。习俗水平包括两个阶段。
第三阶段:寻求认可定向阶段,也称“好孩子”定向阶段。处在该阶段的儿童,个体的道德价值以人际关系的和谐为导向,顺从传统的要求,符合大家的意见,谋求大家的赞赏和认可。总是考虑到他人和社会对“好孩子”的要求,并总是尽量按这种要求去思考。他们认为好的行为是使人喜欢或被人赞赏的行为。这一阶段的儿童听了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会说,他做的是好丈夫应做的事;反对者则说,他这样做会给家庭带来苦恼和丧失名誉。
第四阶段:遵守法规和秩序定向阶段。处于该阶段的儿童其道德价值以服从权威为导向,他们服从社会规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权威,以法制观念判断是非,知法懂法。认为准则和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因此,应当遵循权威和有关规范去行动。该阶段的儿童听了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会说,不这么做 ,他要为妻子的死负责;反对者会说,他要救妻子的命是应该的,但偷东西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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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5 12:58
概述
科尔伯格对道德发展的研究是从发展心理学的角度出发的。理论的思想渊源主要来自杜威和皮亚杰关于道德发展理论的观点:①道德发展的核心是认知;②促进道德发展的因素是社会交往。主要运用道德两难法,这也是论证他的三个水平六个阶段道德发展模式的主要依据。
前习俗水平包括服从与惩罚定向和天真的利己主义阶段。处在这级水平的儿童,往往根据行为的具体结果而非常规的道德准则或社会期望来判断。
习俗水平包括好孩子和尊重权威与维护社会秩序定向阶段。儿童已能理解维护家庭或社会期望的重要性,而不理会那些直接和表面的结果。
后习俗水平包括履行准则与守法和良好的道德定向阶段。儿童力求对道德价值和原则做出自己的解释,在评价时能超越普遍原则,考虑较多的是道德的本质,而非具体道德准则。
发展阶段
科尔伯格的研究目的不在于了解儿童对行为是非的认知行为表现,而在于探讨儿童对道德判断的内在认知心理历程。科尔伯格当时采用的道德两难(moraldilemma)问题情境,是要儿童们对“海因茨题”(Heinz'sDilemma)的故事作出判断并陈述自己判断的理由。该故事大意为:“欧洲某地的一妇女海太太罹患严重癌症,医师诊断只有一种新制镭锭药物可治。海先生奔赴药店时,店主将成本仅200美元的药物,提高为2000美元。海先生为妻子久病已用尽所有积蓄,向亲友借贷只能凑得1000美元。他恳求店主允许其先付此数取药回去救他妻子一命,余款保证稍后补足。店主拒绝并称卖药目的只求赚钱,不考虑其他问题。海太太性命危在旦夕,海先生走投无路,就在当天夜间撬开药店窗户偷得药物,救了妻子一命”。在这则故事之后,科尔伯格要被试回答:“你认为海先生偷药救妻的行为对不对?如果说他对,为什么?如果说他错,为什么?”
他三个水平六个阶段理论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前习俗水平
这一水平上的儿童已能辨识有关是非好坏的社会准则和道德要求,但他是从行动的物质后果或是能否引起快乐(如奖励、惩罚、博取欢心等)的角度,或是从提出这些要求的人们的权威方面去理解这些要求的。这一水平包括两个阶段:
阶段1
惩罚和服从的定向阶段。行动的物质后果决定这一行动的好坏,不理会这些后果所涉及的人的意义或价值。他们凭自己的水平作出避免惩罚和无条件服从权威的决定,而不考虑惩罚或权威背后的道德准则。在这个阶段,儿童主要关心的是置身于苦恼和避免痛苦、自由*和忧虑。这个阶段相当于皮亚杰的“客观责任感”。
阶段2
工具性的相对主义的定向阶段。正当的行动就是满足自己需要的行动,偶尔也包括满足别人需要的行动。人际关系被看作犹如交易场中的关系。他们相互之间也有公正、对等和公平的因素,但往往是从物质的、实用的途径去对待。所谓对等,实际上就是“你对我好,我也就对你好”,谈不上什么忠诚、感恩或公平合理。儿童一心想自己的需要,但也能体会到别人也有正当的需要。从而,他有时愿意为满足各个方面的需要以平等的方式去“作出妥协”。
习俗水平
这一水平上的儿童已能理解维护自己的家庭、集体或国家的期望的重要性,而不理会那些直接的和表面的后果。儿童的态度不只是遵从个人的期望和社会的要求,而且是忠于这种要求,积极地维护和支持这种要求,并为它辩护。对与这种要求有关的个人和集体也一视同仁。这一水平也包括两个阶段:
阶段1
人际关系和谐协调的或(愿做一个)“好孩子”的定向阶段。好的行为就是帮助别人、使别人愉快、受他人赞许的行为。这很大程度上是遵从一种老看法,即遵从大多数人的或是“惯常如此的”行为。皮亚杰的“主观责任感”是在本阶段出现的。
阶段2
“法律与秩序”的定向阶段。倾向于权威、法则来维护社会秩序。正当的行为就是克尽厥职、尊重权威以及维护社会自身的安宁。儿童认识到社会秩序依赖个人乐于去“尽本分”和尊重适当建立的权威。
后习俗的、自主的或原则的水平
在这一水平上,人们力求对正当而合适的道德价值和道德原则作出自己的解释,而不管当局或权威人士如何支持这些原则,也不管他自己与这些集体的关系。这一水平也分为两个阶段:
阶段1
社会契约的、墨守成法的定向阶段。一般说来,这一阶段带有功利的意义。正当的行为被看作是与个人的一般权利有关的行为,被看作是为全社会所认可、其标准经严格检验过的行为。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个人价值和个人看法的相对性,同时相应地强调为有影响的*而规定的那些准则。除了按规章和民主商定的以外,所谓权利,实际上就是个人的“价值”和“看法”。这样就形成一种倾向于“法定的观点”,所不同的是可以根据合理的社会功利的理由改变法律与秩序(不是像阶段4那样固定在法律与秩序上)。在法定范围以外,双方应尽义务的约束因素即自由协议和口头默契。这就是美国*和*的“官方品德”。
阶段2
普遍的伦理原则的定向阶段。公正被看作是与自我选择的伦理原则(要求在逻辑上全面、普遍和一致相符的、由良心作出的决断),这些原则是抽象的、伦理的,如金箴(*)、绝对命令(康德的)等;它们不是像圣经上的“十诫”那样的具体的道德准则。这些实质上都是普遍的公正原则,人的权利的公平和对等原则,尊重全人类每个人的尊严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