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不知所起 一往情深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18:46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8:35
2011-07-23 22:43:32 情不知所起 一往情深那年我十八岁,是个高二学生。 我成绩不怎么样,打架却是一把好手。因此也认识了好几个铁杆哥们,他们都喊我老大,对我言听计从。在他们日复一日的毕恭毕敬里,我觉得自己真的是个人物。而且我还是个有钱的老大,我妈在我很小的时候死了,我爸跟另一个女人结婚,去了美国,他虽然不想理我,可我到底是他儿子,他经常给我寄钱回来,让我花钱花得随心所欲,那几个哥们家里条件都不是很好,我请他们吃好的,他们更加对我感激不尽。我这么传奇,校里校外,都知道我的大名,连老师都不敢惹我,对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是我们的班长李振云例外。 其实我和他的矛盾一开始并没有那么激烈,我刚进这个班的时候还对他挺有好感的,他长得很好看,说话斯文有礼,时不时还会脸红,只不过大多数时候,他沉默无言,看上去很内向的一个人。 他成绩很好,虽然说话不多,可是大家都很喜欢他,于是,高二刚开学,我们民选班长,他就当上了。 可是我对他的好感也就完了。 那时我已经习惯了哥们的言听计从,俯首称臣,也习惯了别人看我的敬畏目光,其实我现在回想起来,主要还是“畏”,不过那时真的是很风光的。 李振云偏偏不买帐。他负责管纪律,经常要去给全职捣蛋分子作思想工作,主要是说什么爸妈不容易啊,前途要靠自己把握的大道理,他虽然话不多,却很有说服力,还真有一些人被他感动得不得了,以后成绩突飞猛进,再也不捣乱。 可是我就是看不惯他那幅苦口婆心的死样。 其实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心理,反正自从他当上班长,我就开始对他讨厌。连以前看得惯的,现在统统成了讨厌的理由。比如,这家伙很爱干净,夏天穿件白衬衫,偶尔打打篮球,别人都脏得像个泥猴,他还是干干净净。我的课桌里书乱得一塌糊涂,要找本书比登天还难,很多时候我都是两眼向天的听老师讲。而他的桌子里永远干净整齐,总之,他这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清秀”,连带的让人觉得他的书,他的笔,他的衣服,都很“清秀”,真是奇怪的感觉。不过在我看来,一个男的天天这么干净,是神经病。 其实讨厌一个人,完全可以当他不存在,但是我越讨厌他,越是一天到晚注意着他。他成绩好,老师对他偏心,女生似乎也很喜欢这种斯文帅哥,三天两头递纸条给他,有的还假装问题目去接近他,哼,别看那些女生看上去很害羞,她们打的是什么鬼主意,根本逃不过我的眼睛。不过他自己好像并不感兴趣,美也好丑也好,热情也好矜持也好,他都不搭理。书呆子嘛,都是这样的。不过大家对他的喜欢,让我很嫉妒,虽然他们都很怕我,可是不会有女生对我递纸条。 后来我考上了这个城市一所不好不坏的大学,他不负众望,到遥远的地方上了最好的大学,我们之间距离很远,寒暑假他也不回来。我努力的想把他忘了,结果发现一切都是徒劳,刻意的忘记只能说明自己在想。我二十岁了,很多问题思考起来不会像以前一样单纯幼稚,那时我其实已经很了解*是怎么回事,我想了很久,想自己到底是不是的,别人自然看不出一点古怪,我先后有过几个女朋友,还跟她们非常亲密,但我跟她们在一起一点感觉都没有,哪怕是亲热,我都只会一遍遍回想跟他在一起的那个星期天,那难以忘怀的一幕幕。我也明白了,我其实是第一眼看见他就喜欢他的,否则我不会把他跟我说我几句话都记得清清楚楚,不会因为他跟我说话不够亲切而气急败坏,当年那些细节一一重现的时候,我站在时间的岸边,才深切的懂得,什么叫当局者迷。可是等到我明白,伤痛已经铸成了。 每当我新找了一个女友,我都会下定决心要对她好,但最后的结局却无一例外是分手。我的每个女朋友都说跟我在一起没有一点甜蜜的感觉,我不浪漫,恋爱中痴傻疯癫的可爱一点都没有。其实她们不知道,我只有在真正喜欢的人面前才会不正常,才会痴傻疯癫。我经常给他写信,我从来不叙事只抒情,那些信估计除了我们两个没人看得懂,有时是求他原谅,有时是拐弯抹角的暗示自己喜欢他,有时写一些不咸不淡的话语,可是这些信从来没有一封寄了出去,我知道做这些都没有用,可是不这样做,就无以缓解内心的痛苦,我把那些信放在一个地方。我要让它成为我一个人的秘密。 大学二年级的寒假,我们高中那两班合在一起搞同学聚会。老师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的心情很复杂,我知道自己在盼望什么,惧怕什么,我巧妙的打听到他回家了,但是不会来参加聚会,我很失望,就说自己不去了。老师也真有耐心,后来又打了几次电话给我,我觉得面子上有点说不过去,结果那天我还是去了。
在那个很大的歌厅里,我刚一进去,好几个人就欢呼了起来:“你小子不是说你不来的吗!到底还是给了我们面子啊!”王晓勇的声音更是震得我耳朵里轰隆作响。我一边跟他们说笑,一边看了大家一眼,我相信,就在我见到李振云的那一刻,他的震惊不会亚于我。他本来脸上带着微笑,可是那一瞬间微笑凝固,脸色变得很苍白。而我自己更是不知道变成了一副什么怪样。
好在那天大家都是兴奋无比,根本没人注意,我跟几个没怎么见面的同学寒暄了几句,然后就异常的沉默,我几次偷眼打量他,他一个人安静的坐在角落里,若有所思。他比我映象中更瘦一些,也更帅一些。其实这张脸和他的所有表情,都不知道被我想了多少遍,如今真人在我面前,我竟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觉得自己的想象是多么的贫乏,我想象的有关他的一切在现实里原来不是那个样子。他就这样坐在离我只有几米的地方,我却觉的是那样的遥远。明明是伸手可触,却感觉中间横亘了一个世界。 王晓勇他们狂吼一通了各种各样的歌曲,大家也是纷纷抢话筒。唱到最后,大概只剩我跟他没有唱,他们开始是唯恐抢不到话筒,现在唱累了,就开始注意我们了。 王晓勇提议要我们合唱一曲,我很尴尬。我明白这家伙的心思,多年以前几个男孩子之间的矛盾早该置之一笑了,他想借着这种热闹把以前的矛盾化解,可是这中间明白我的尴尬恐怕只有李振云。而且我估计他比我还尴尬。我一个劲的后悔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抢话筒,那样也不至于现在成为集体关注的对象。 他们拖不动我又去拖他,我看见文弱的他被他们开玩笑的*得左闪右躲,脸上倒是始终有着淡淡的微笑,他的笑容眼神都是我这几年来念念不忘的,那一刻我忽然有种不顾一切的冲动,我甚至想对他们说,我爱的就是这个人,除了他我没有爱过别人。可是我只是嘴唇动了东,我从来就是个没勇气的人。 那天的斗争以我们失败告终,我最后和他都站在台上,总算他们答应不合唱,我先唱了一首《对不起我爱你》,那时候还是很流行四大天王的,我会唱的歌不多,但是唱得还是不错的,唱完他们的掌声响了半天。我苦笑,只有我自己才明白我为什么唱这首歌,那里面每一句歌词都是我对一个人的心声啊。
轮到他了,他的脸有点红,但还是开始唱了,那首歌我以前好像听过,但没仔细听,现在他唱出来,那感觉就大不一样了,我没想到他的歌唱得这么好,真是没想到。他唱第一句,下面就掌声雷动,我一直陶醉在他的歌声里。那旋律实在是太美了。我一直看着他,没有注意屏幕,直到他唱完,我们坐回自己的座位后,我小声问一个同学那是什么歌,他有些惊讶的看着我,然后回答说,陈百强的《偏偏喜欢你》啊。 这一次见面并没有改变什么,聚会散了我也不敢单独去找他,他不久回到了学校,我想我们今生今世的缘分,也许本来也只有那个星期天,或者,偶尔能在有很多人的时候站在一起唱歌,仅此而已了。 我的心里空洞越来越大,却又无从弥补。我又找了一个女朋友,在大三的一个班会上,大家又唱又跳,轮到我表演时,我唱了那首《偏偏喜欢你》,唱到最后,我忽然很难控制自己,我草草的唱完,坐在座位上把头埋在手里,一直不肯抬起来,没什么人注意到,只有一个女孩子默默的看着我。她就是我大学的最后一个女朋友。
后来她小心翼翼的说,在那个班会上,直觉告诉她,我唱那首歌是因为一段逝去的感情,她还说,看我当时的表情,爱那个人很深,末了淡淡的说,那个女孩子真是幸福。我听出了她不易觉察的醋意,可是我无话可说,我真的不知道她如果知道*,会怎么想。 我们最终还是没能在一起。因为她偷看了我写的那些信。我知道后冷冰冰说了分手。她很委屈,她觉得那里面并没有什么秘密,只是对好朋友的问候而已,她还天真的问我为什么不寄出去,我什么都懒得说,只知道我们完了。其实她很爱我,真的很爱我。 我大学毕业,找了份不错的工作,只是因为分不到房子,还是得跟几个人住在一起,总是不舒服。 我一直在争取出国的机会,潜意识里我想离开这伤心地,到没有一个人认识我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我没有再找女朋友,因为我知道怎么也逃不开分手的结局。我也明白,我跟他不会有结果,我唯一的选择,就是离开。 我有时也想,比李振云长得好的多的是,比他性格好的更不知道有多少,他是个孤僻的人,总而言之,如果要我列出几点理由为什么喜欢他,我会很为难。直到有一次看到莫名其妙的一句话:就好这一口。我笑了起来,然后是深深的叹气,觉得感情这东西还真的很玄妙,有人真的会让另一个人记挂一辈子,为他要死要活,也许这就是缘分。是命中注定。 又有一次我胡乱翻到一本戏曲方面的书,是邻座同事留下来的,我随手一翻,有一句话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我一向讨厌酸腐诗词,语文也学得不好,这一句却让我发了半天呆,很久都惆怅不已。
我明白,我是中了他的毒。只有他本人才是解药。 我争取到了去美国的机会,走之前,我无论如何要见他一面。我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回来,或者要过多久才回来,也不知道如果哪一天我回来,又是否会物是人非。总之我预感我以后会很难见到他。我费了点功夫,打听到他原来就在邻近城市工作,只有两个小时的车程,坐在车上的时候,我在心里感叹,为什么我与他总是这么远那么近。 后来我终于见到了他。见面其实并不像想象中那样尴尬,我们说的话都有点虚无缥缈,我老在想,他对我的恨过了这么多年,是否会减少一点呢,当然,忘记是不可能的,又或者,他早就把我当成一个生命中的匆匆过客,又或者,只是他不屑一顾的人,反正我们单独相处,我看不出他有任何一点不正常,他很淡然,又有点漠然。好像我们是关系很一般却又好久不见的同学。 那天我在他家打量了一番,看得出他是一个人住,很是干净整洁,一如他这个人,我跟他讲了一通办签证的难处,都是些无关痛痒的话,他默默听着,不是很关心但也不走神,我讲完他问了一句:“以后还回不回来呢?”我心里一热,却鬼使神差的说:“多半是不回吧,好不容易出去了,再回来多没意思,这也是我为什么要来看你啦,我恨不得把老同学统统看够,还好你离我近。”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微微低着头,我看着他的头发搭在前额上,依然是很让我心动的样子,我犹豫了一下,小声问道:“有了女朋友吗?”他开始是沉默,后来还是说了:“没有,一直都没有。”我不好再问,有些事说深了彼此都尴尬。 我的表情很平静,内心里却是波涛汹涌,看着他脸上若有若无的微笑,我突然间很心酸,这个人只知道我对他如何残忍,他不知道这些年来,我有多少次夜不能寐,整晚整晚的想他,有多少次为他茶饭不思,借酒消愁,我在高烧的时候,说梦话的时候,说的都是他的名字,这些还是我身边人告诉我的,我还曾经千辛万苦的找到他的电话,号码拨到一半又停了下来,总之,为了他,我过了很多年精神不正常的生活。 我有时也想,等哪天见到他,我就告诉他这一切,明知他会鄙视我,厌恶我,最起码,他知道,这辈子有人这么深的爱过他,但是此刻,他坐在我面前,我再一次退缩,我连一丝勇气都没有,这个秘密,永远只有我自己知道了。死也不说。死也不说。
他依然默默看着我,眼神很复杂,带点淡淡的抑郁,若有所思。我想,终究是要走的,既然我没有说出口的勇气,还是早点离开,不要再打扰他了。 就在我准备走的时候,他忽然轻轻喊了一声我的名字,然后说:“能问你一个问题吗?”我的心咚咚乱跳,努力保持平静,他的脸忽然变红了,似乎很后悔说了这句话,可是他已经收不回了,我只听见他说:“很久以前,肖力把我的衣服扔了,我第二天就知道了,因为他告诉我了,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去找到,洗了再还给我?”问完这句话,他的呼吸都好像停止了。而我,简直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我们都明白,说清楚了是什么后果,我们也都不明白,对方究竟在想什么。我的本能让我掩饰,让我再一次退缩。 我用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说,对不起,我没想别的,就觉得自己很过分,所以想弥补一下,可是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不过以后我们不会再见面了,希望你忘记那件不愉快的事。 很久以后,我回想起来,觉得自己说的不是人话。 他的眼神有点黯淡,低声说,我不会放在心上,只希望以后你过得幸福。 我们就这样告别了。坐在回去的车上,我心如死灰。我把巴海贝尔的《卡农》听了几百遍,听得眼泪止不住的流。 我回到自己的宿舍,昏昏的又过了一个月,到了要走的时候才胡乱整理了一下东西,跟同事匆匆道别,就此坐上去国的飞机。从此与国内的所有人失去联系。我故意的。我怕听到他有女友了,结婚了这类消息,我愿意活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痛苦也好,甜蜜也好,都不必承受现实的打击。很久以后我回来了。可是他已经不在了,不在这个世界的任何一方了。 曾经有人说,爱上一个同性,一般都不会有好结果,哪怕是别人写的小说,都要安排一个人死掉,或者两个儿都死掉,为此,造出车祸什么的种种意外,我曾经对此又愤怒又不信,可是轮到我自己,只能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他没有发生任何意外,只是他无声无息的自己结束了生命。 我曾经想,也许能让他作出这个选择的,并不是我。就算多年以前的那份伤痛没有消失,他也不会这个时候结束生命,平心而论,我是爱上他以后才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可是他不同,抑郁敏感的天性造成他自闭的处世方式,他不容于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容不下他,他与外部世界不调和,他从来没想到将别人的清泉注入自己的水罐,这一点,在我回忆他一生我所知的细节后,才更深刻的明白。 可是我依然无法化解这份伤痛,有时候靠在他的墓碑上,把他从十八岁那年开始想起,一直想到我与他最后的离别。我深深理解了什么叫肝肠寸断,我觉得在那一个月里我流干了这一生的眼泪,我是个没有勇气的懦夫,十八岁那年的冲动只是因为年轻气盛,加上别人的怂恿,那不是本来的我。但是我不能为自己开脱,我用这么残酷的方式得到了他,到后来却是永远失去了他,
我与坟墓中的他是最近的距离,却也是最遥远的距离,在无以自持的伤痛里,我记起有人好像说过,这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死相隔,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我想说,不是的,最远的距离,永远是生死相隔,如果他能活过来,我会鼓足勇气说出口。可是这永远不可能了。 如果你爱一个人,还是赶快说出来吧,因为等到你想说的时候,也许上苍不会给你这个机会了。 等我不再沉溺于伤痛时,我准备再次离开这里开始新的生活,我仔细的翻看我的每一样东西,像是要把他,把我属于他的半生牢牢记取。 当我翻到一叠书时,意外的掉出了一封信。右下角署名是李振云。那个多么熟悉,如今再也不能说出口的名字。 还有一张小纸条,同事的笔迹:你的信,夹你书里了,我有事出去。 那是在我出国前夕,也就是去看过他以后他写来的,那天我不在,同事帮我收好,严谨的他往书里一放,却是命运跟我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 同事后来忘记和我说了,我在混乱的心境里把那些书匆匆一捆--细小的事啊,不知不觉改变了人的一生。 信里面只有很简单的几句话:如果我有来生,我还是会一个人孤单一辈子,因为我爱的人不爱我。 整个信纸上,填满每一处空隙的,都是我的名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8:35
汤显祖之《牡丹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