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15:1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8:50
谈恋爱,讲究的是一个“谈”字,如何谈,怎么谈才是关键,谈成功的男女,自然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而没谈成的情侣,分道扬镳也不见怪。这时候分手的理由就要好好斟酌了。
1、我已经不喜欢你了
很多人的恋情,起源于对方和自己说的一句:“我喜欢你”,两人互有好感,被表白的一方在被告白时一定会惊喜羞涩种种心情萦绕于心,于是顺理成章的成为情侣,但是因为种种因素,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某一方对另一方说:“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于是,就算再怎么耽搁,往日情分也会随着时间流逝而烟消云散了。
2、我们不合适
有些情侣,两人之间互相喜欢,却因为生活习惯、三观不合,也就是俗称的“不合适”而决定分手。恋人之间朝夕相处,是慢慢磨合的一个过程。就像是一把锁遇到了一把钥匙,你以为它可以开那把锁,进去转了一圈,发现不合适,那么就算钥匙有多么不舍,不合适终究还是不合适。
3、父母不同意
有时候生活就像电视剧里的老旧片段一般,互相深爱的男女,遭到了父母的强烈反对,这种被反对的恋情,大部分都是会死无葬身之地的。父母是过来人,很多事情都看得出来,虽然有时候表达的方式可能不太对,但是也是为子女好,当然也不排除一些父母是因为自身原因才想方设法让子女分手的,这种父母的行为就不值得大家去理解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8:51
父母不同意你们在一起。因为婚姻是两个家庭之间的事情,你不想花时间在一段不被家人支持的恋爱上。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8:51
性格不合,家里父母不同意,或者干脆和他说你不爱他了。只要两个人想分手,那不管什么借口都可以是分手的原因。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8:52
我认为最好的分手理由是两个人的性格不合,或者是两个人的三观不合,因为只有这样的理由才能更好的分手,毕竟三观不和的人在一起是很难相处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8:52
不爱对方了,没有感觉了,就是一个很好的理由。而且这个理由会让对方无法反驳,虽然有一些残酷,但是很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