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财产法院几次拍卖,如果拍卖不出去,抵押权人不同意接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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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3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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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2 14:55
抵押财产*三次拍卖,如果拍卖不出去,抵押权人不同意接收怎会解除查封,将财产退还给被执行人。
法律分析银行拍卖贷款抵押物,如果拍卖不掉需要进行三次拍卖,人民*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2 14:55
对于抵押财产,因拍卖失败,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接受以物抵债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选择不接受以物抵债的方式,该财产所有权还是被执行人所有。因其作为抵押权人,抵押登记并未涤除,抵押仍然具有效力。不过,作为普通债权人就不能这样操作,因为普通债权人对标的物没有特别的权利,不接受以物抵债,*解除查封后,标的物就不受控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