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认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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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3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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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8 08:50
税法不允许抵扣的*专用*,纳税人可以选择认证或不认证,但是笔者认为最好认证,因为认证可以对*专用*进行真伪辨别,也不会形成滞留票,纳税申报时要记得进行进项税额转出。若选择不认证,视同普通*进行账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文件的规定,为实现对通知单的监控管理,税务总局正在开发通知单开具和管理系统。在系统推广应用之前,通知单暂由一般纳税人留存备查,税务机关不进行核销。红字专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证。
根据上述规定,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红字*专用*不需要认证。
相关*——国税发[2006]1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二十五条
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专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本规定所称认证,是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对专用*所列数据的识别、确认。
本规定所称认证相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无误,专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一致。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8 10:08
*专用发
票不认证抵扣,当然可以。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纳税人取得*专用发
票后,先全部认证抵扣,然后在对照*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作进项税额转出。这样避免“缺联发
票”的麻烦:因为*不认证,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缺联:国家税务总局*稽核系统中有发
票联信息(通过开
票单位抄报税上传),没有抵扣联信息(购买方不认证,没有抵扣联信息上传),次年6月底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缺联发
票信息,由购买方税务机关查明未认证抵扣原因。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8 11:43
税法不允许抵扣的*专用*,纳税人可以选择认证或不认证,但一般情况下都认为最好认证,因为认证可以对*专用*进行真伪辨别,也不会形成滞留票,纳税申报时要记得进行进项税额转出。若选择不认证,视同普通*进行账务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8 13:34
开了专用*应该申报纳税,不存在抵扣问题,但是对于收票方来说认证抵扣期是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认证抵扣,如果在这期间没有认证抵扣就会形成滞留票,形成滞留票要说明原因,补缴税款。最好的做法(用不了这么多进项税)可以先认证,然后再作进项税额转出就没有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