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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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8:44
不可以。
根据《最高法发布民间借贷案司法解释》
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法发布民间借贷案司法解释》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最高法发布民间借贷案司法解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8:44
可以。准确的说应该是主张从起诉日起至*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损失。超过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后,在前述标准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