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吃饭有卜开车酒驾撞死人同桌人需要承担责任多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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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23:11
同事聚餐喝酒,散场后,大家嘱咐老何打车回家,但他还是爬上了自己的车,开车回家。
途中,与一骑电动车的相撞,导致对方不幸身亡。
其实真正懂你的是陌生人,来Soul,让我安慰你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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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分认定,酒驾的老何负全责。
有意思的一幕发生了,老何随后将9个与自己一起吃饭喝酒的同事都告上了法庭,原因是什么呢?
老何认为这些人与自己一起喝酒,没有尽到注意和照顾的义务,没有安全护送自己到家,所以才会有这一系列的事情发生,应承担40%的事故赔偿责任。
最终,*驳回了原告老何的诉讼请求,认为这9名被告已经尽到相应的提醒、照顾、保护、通知等注意义务。
前一刻,还在酒桌上推杯换盏,称兄道弟;下一秒,就成了原告被告,对簿公堂。
这也让我想起曾看过的一句话:
从陌生人到朋友的过程很漫长,但从朋友到陌生人可能就是一瞬间的事。
很多时候,成年人的关系,真的是说凉就凉。
关于人际关系和处世之道,有这么几点感悟,同各位分享。
成年人的关系
大多很脆弱
宫崎骏的《千与千寻》里有这样一句台词:
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很难有人可以自始至终陪着走完,当陪你的人要下车时,即使不舍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
在我们的这一生中,会有很多人走进生命里,但一直留下来,不曾离开的人太少,少之又少。
有些人,你以为会是一辈子的交情,但其实却是走着走着就散了,更可怕的是,也不曾有什么矛盾和冲突,只是联系少了,有交集的地方少了,不再同处于一个世界。
与这种无疾而终比起来,很多关系则更脆弱不堪,一句话,一个举动,就能将其击得粉碎。
聊点职场上的事。
如果公司里出现小团体,怎么办呢?
我听过一个老板是这么说的,给这个小团体里较弱的一个人涨薪,或者提拔他,那么这个小团体就不攻自破了。
这招其实就是离间计,在利益面前,一些关系看似坚不可摧,实则是不堪一击。
原本处于同一层次的时候,大家会有很多的共同语言,心也在一起,可一旦角色发生了转变,利益有了冲突,大家的关系就会变得微妙起来。
这也是我为什么常在文章里讲,同事之间最好不要交换秘密,你今天的一句推心置腹,很可能是明天的一枚定时*。
这就是职场,没有永远的朋友,包括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成年人的关系,坚固且脆弱,复杂又多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23:11
具体要看什么情况,如果是死者开车,那么一起喝酒的人有责任,有诉讼的必要,如果是死者被撞死,且死者无责,则一起喝酒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一起喝酒的人竭力劝阻无效执意要酒驾的无责任,明知酒后驾车是违法的但不劝阻或纵容酒驾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连带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关于一起喝酒出车祸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例如:酒桌上一般四种情况担责。一。强迫性劝酒、二、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三、未将醉酒的人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同喝酒的人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四、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