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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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2:31
在深圳名下已经拥有了一辆机动车,是无法申请电动汽车牌照的。要购买新车需要将原车辆办理转移或注销登记后可以获得资格,购买新车。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我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部队)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按本市*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且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但下列情形不视为名下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
1、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按本细则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的。
2、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五)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
扩展资料: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 更新指标按类型分为普通小汽车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纯电动小汽车指标。指标管理机构按照原车辆最近一次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时使用的指标类型确定更新指标类型,具体规定如下:
(一)原车辆系使用普通小汽车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指标登记的,发放对应类型的更新指标;
(二)原车辆系使用电动小汽车指标登记的,发放混合动力小汽车更新指标;
(三)原车辆系用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资格证明文件办理登记的,发放对应类型的更新指标。原证明文件没有标明类型的,发放普通小汽车指标。
(四)原车辆使用存量二手小汽车指标办理登记的,发放普通小汽车更新指标;
(五)原车辆系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登记的,发放普通小汽车更新指标;
(六)原车辆系2014年12月29日18时后登记,但属于《深圳市*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管理的通告》第七或者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发放普通小汽车更新指标。
(七)本细则生效前,用未明确指标类型的其它指标登记的,根据办理登记时其它指标明确的车辆登记类型确定更新指标类型。未指定的,发放普通小汽车指标。
不能确定指标类型的,不予发放更新指标。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增量*——深圳市小汽车增量*管理实施细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2:32
按照深圳*规定,只要你符合名下没有车,有两年以上深圳社保或深户,同时名下没有车,驾驶证满一年即可摇号。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2:33
可以的,我就是卖电动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