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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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2:42
96年拿出十万元不是个小数目,北京的房价当时也就2000~4000,都够买个五十平的了。现在的十万元,北上广买个厕所都不够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2:43
打官司这种事情要看法官的。如果是以房产作抵押是会有麻烦的,因为它代表的价值翻了很多番,如果债主狡辩说他是以一套房子为代价借钱的,如今房价涨了,契约金额也要涨,就有一定的理由。被动的是你叔叔没有及时还款,后续没有补充说明,这就让抵押的概念有了多种的解释。如果你们能解决这个问题,打官司就更主动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2:43
你好,你这个情况,首先要确定当时是否存在借条?借条上面是否约定了利息?是否约定了还款期限?一般来讲,民间借贷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话,那么是按无息来操作的。还有,诉讼时效是2年,他是否过了诉讼时效就与借条上是否约定还款期限来确定的。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追问是有借条的,利息我就不太清楚了,但是在没有还款期间,他并没有起诉的,就是最初几年有催款,后来就没有下文了追答按你所说的情况,对方可能经过了诉讼时效。催款要有留下证据才行,不然就可能过了诉讼时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2:44
你们还是直接找这方面的律师,律师最懂了。我个人觉得,抵押是抵押,不是代表借贷额。他翻到200万,比黄活死人还黄世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