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年休假的探亲假没休完的,企业将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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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3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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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4:31
你好,如果合同到期未休年假,可以要求单位予以3倍工资的补偿。计算方式为月工资收入÷21.75天×300%。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4:31
1、带薪年休假未休完,可以要求企业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2、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日常工作期间的日工资,即日平均工资的100%,该部分收入随日常工资支付;另一部分为日平均工资的200%未休年休假实际工资,该部分报酬用人单位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与离职工资一次性支付;
3、探亲假在中国执行力度很低,离职主张探亲假补偿的,基本上得不到支持;
4、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