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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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4 05:15
摘要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2021浙江消保法汽车三包:根据国家质量监督局发布的《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292021浙江消保法汽车三包你好,我这边正在为您查询,请稍等一下,我这边马上回复你~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2021浙江消保法汽车三包:根据国家质量监督局发布的《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制动驻车故障灯亮,手刹放不下,属于制动系统失效吗当驻车制动系统故障时指的则是电子手刹的功能已经无法正常工作了。出现该故障的原因一般都是因为制动器卡死或失效、蓄电池工作效果不良、制动系统传感器老化或故障所导致的。当遇到这样情况时一般无法通过我们自己进行检修,应第一时间联系专业的修理厂或4S店进行进一步的检修。对,就是驻车制动系统故障电子手刹放不下了,也拉不起来,目前已经换了两个电子手刹开关了,还是没有解决问题,这种情况能达到退换车吗这个情况可以和店家商量退换车。这种情况可以达到退换车了,是吗?退换车有什么流程吗,最快是多久你好若是车的问题不是你的问题你可以按照三包法去退化车的。这个具体得要和店家商量。不是自己问题,车子是新买的,才二十来天车子的问题,如果退换车辆,还要折旧费吗法律上所指的产品质量问题是指产品的缺陷,而非产品的瑕疵。产品有瑕疵,俗称是指产品存在毛病。例如,布料上有些小疙瘩或线头,但这块布料还是可以用的。所谓产品质量问题(即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健康、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国家、行业对该产品保障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标准而存在的不合理危险。比如,洗澡器的某些电器元件绝缘性能不好,容易导致漏电;啤酒瓶厚薄不匀,容易发生爆炸等,都属于产品缺陷。一般情况下,存在瑕疵的产品是可以销售的,但是必须以“处理品”、“次品”等形式注明,并告诉消费者哪方面有瑕疵。相关法律可参考:《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协商解决此事,协商不成就收集证据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