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备案工程替换检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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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3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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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7 09:30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办理。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竣工验收报告(注:表格填写完整、项目负责人与监督表上一致、各方主体盖公章、
专业管理部门验收意见上应有明确验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审图办初审意见、初审的整改回复及综审意见。
4、如有分包的工程必须提供分包合同,如总包单位无专项施工资质,分包合同必须到建管处办理鉴证手续。
5、消防验收证明(注:需提供原件核对)。
6、监理单位提供的竣工移交证书。
7、设计、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意见,建设、施工单位竣工总结、竣工报告。
8、实体及功能性检测资料(水电测试报告、幕墙检测资料、电梯验收检验报告、塑钢窗淋水试验记录、厨卫24小时浸水试验记录、屋面蓄水试验记录、钢筋保护层检测报告、各标准层板厚复测记录、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等)。
9、住宅工程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0、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评估报告(注:应由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会签并有公司技术负责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1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注:表格填写完整、面积要与规划竣工验收许可证一致,如有超面积部分需补交行政规费,如面积超过规划核定面积的8%,需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按规定补交行政规费)。
12、项目经理及总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注:如有变更需提供变更文件、建设方认可文件及原项目经理或总监的资质证件)。
13、市区内建设工程项目须提供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建设工程档案审核意见书
14、开发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提交开发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5日前,书面通知相关科室。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建设单位应到工程备案科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四、工程备案科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论。
五、工程监督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5日内,将经分管副站长签发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送工程备案科。
六、工程备案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形成工程备案档案,由工程备案科签署:工程备案意见,报站长在备案表上审批,审批后的备案表由办公室加盖“建设委员会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
七、办公室加盖“备案专用章”,应审核建设单位是否订制了竣工标识牌,工程竣工验
收备案表一般一式4本,其余3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由建设单位开具介绍信后专人领取。
八、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5日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备案科应发出催办通知,责令其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