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乐起诉属于民事还是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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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3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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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17:01
分期乐贷款逾期可以立案吗
1、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以及是否会坐牢,除了看欠款的时间,还要看欠款的本金金额;
2、如果欠款的本金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涉嫌诈骗罪,依法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较大,在*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客户出现连续3次或累计6次的逾期才会被认定为信用记录不良,不会一次欠款就进入黑名单。一旦有信用卡逾期还款的记录,持卡人不要急着销卡,应该坚持还完所欠本息,之后再坚持正常用卡24个月,这样的话你的这个卡上的不良记录就会消除。如果发生逾期,最好还是在之后尽量按时还款,有欠款是无法直接销卡,卡放着不用也不行,欠款时间越长累计的利息越多,同时超过一定期限,银行也有起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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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逾期滞纳金收取标准
1、税款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社会抚养费滞纳-金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3、行政处罚滞纳-金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二、滞纳-金的特点
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
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
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根据滞纳-金的以上特点,滞纳-金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滞纳-金性质界定
滞纳-金是指税务机关基于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事实,而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附带征收。各国法律对滞纳-金的法律性质的认定并不一致,大体包括以下几种:
1、损害赔偿说。该说认为,税收债务是一种公法上的金钱给付之债。当清偿期届满时,如果纳税人不能如期履行义务,就会构成迟延履行,进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失,需要通过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方式加以弥补。基于此,滞纳-金的比例不能太高,虽然其可以高于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率,但是大致不能超出民间借贷的利息率太多。
2、行政处罚说。该说认为,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未及时缴纳税款的一种经济制裁措施。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滞纳-金具有惩罚性,滞纳-金即罚款。
3、行政秩序罚说。依照此说,滞纳-金是对纳税人过去违反税法义务行为的制裁。如果按照这种理解,滞纳-金与罚款实际上没有任何差别,将滞纳-金列入税收附带债务也没有合理性可言。
4、损害赔偿兼行政执行罚说。该说认为,滞纳-金主要是一种迟延履行的损害赔偿,但同时也兼有行政执行罚的性质。如果滞纳-金只是一种行政执行罚,那么在征收滞纳-金的同时,还应该加计利息。然而实际上,滞纳-金与利息从来不会同时课征。
可以看出,以上学说多是从行*的角度认定滞纳-金的法律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