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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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7:43
法律分析:一是返还的范围区分善、恶意原则,占有人善意的,返还原物,如已使用要支付使用费;非善意(恶意)时,返还原物和孳息或使用费(只要有使用价值,无论是否使用)。
二禁止恶意抗辩原则,恶意抗辩即不符合确认合同无效的目的,也不利于制裁。
三不使过错方受益原则,双方过错的合同,若一方可从合同无效中获利,即使禁止恶意抗辩,仍可以借第三方提出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