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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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8 22:55
摘要亲,您好,一、代开对象需要临时使用*的其他个人,可以凭经办人身份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委托的邮政部门申请代开*。二、代开范围在北京市范围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其他个人均可在受托邮政网点申请代开*普通*。下列业务暂不可开具:(一)销售免税货物或提供免税服务(未达*起征点的除外);(二)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烟、酒、种子、化肥、医疗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等国家实行专营或行业管理的货物或服务;(三)租赁、销售、转让不动产;(四)销售应征消费税的货物;(五)年累计开票金额达到120万元以上;(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代开*的其他情形。三、提供资料(一)代开**缴纳税款申报单(现场领取表格填写)。(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四、代征税费依照税收法律、行*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受托邮政网点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一)**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起征点的,免征*。北京市按次缴纳*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二)个人所得税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其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2.财产租赁所得-其他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3.财产转让所得-其他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则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4.偶然所得-其他偶然所得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5.经营所得-个人取得经营所得(按次核定征收的)其他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开票金额达到按次征收*起征点的,按规定征收*及附加税费,并对超过*起征点以上的部分,按0.5%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03邮政代开劳务*+代开名称怎么填亲,您好,一、代开对象需要临时使用*的其他个人,可以凭经办人身份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委托的邮政部门申请代开*。二、代开范围在北京市范围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其他个人均可在受托邮政网点申请代开*普通*。下列业务暂不可开具:(一)销售免税货物或提供免税服务(未达*起征点的除外);(二)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烟、酒、种子、化肥、医疗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等国家实行专营或行业管理的货物或服务;(三)租赁、销售、转让不动产;(四)销售应征消费税的货物;(五)年累计开票金额达到120万元以上;(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代开*的其他情形。三、提供资料(一)代开**缴纳税款申报单(现场领取表格填写)。(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四、代征税费依照税收法律、行*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受托邮政网点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一)**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起征点的,免征*。北京市按次缴纳*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二)个人所得税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其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2.财产租赁所得-其他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3.财产转让所得-其他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则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4.偶然所得-其他偶然所得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5.经营所得-个人取得经营所得(按次核定征收的)其他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开票金额达到按次征收*起征点的,按规定征收*及附加税费,并对超过*起征点以上的部分,按0.5%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亲,您好,一、代开对象需要临时使用*的其他个人,可以凭经办人身份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委托的邮政部门申请代开*。二、代开范围在北京市范围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其他个人均可在受托邮政网点申请代开*普通*。下列业务暂不可开具:(一)销售免税货物或提供免税服务(未达*起征点的除外);(二)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烟、酒、种子、化肥、医疗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等国家实行专营或行业管理的货物或服务;(三)租赁、销售、转让不动产;(四)销售应征消费税的货物;(五)年累计开票金额达到120万元以上;(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代开*的其他情形。三、提供资料(一)代开**缴纳税款申报单(现场领取表格填写)。(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四、代征税费依照税收法律、行*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受托邮政网点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一)**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起征点的,免征*。北京市按次缴纳*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二)个人所得税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其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2.财产租赁所得-其他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3.财产转让所得-其他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则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4.偶然所得-其他偶然所得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5.经营所得-个人取得经营所得(按次核定征收的)其他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开票金额达到按次征收*起征点的,按规定征收*及附加税费,并对超过*起征点以上的部分,按0.5%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麻烦给个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