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开发票,纳税人识别号一栏怎么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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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8:24
1、开给个人的普通*,是否需要对方身份证号码?
16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普通*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以16号公告不适用给个人开具普通*的情形。
2、购买方是*机构、事业单位的,是否只填写开票名称?
16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规明确,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所以16号公告不适用给*机构及事业单位中的非企业单位开具*的情形。
3、取得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普通*是否可以报销入账?
根据16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的表述,取得开具日期为2017年7月1日后的普通*,如果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属于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税收作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
4、国外客户没有信息,出口企业的*如何填写?
购买方为国外客户的,不适用16号公告的规定。
5、卷式**及手工*,没有可以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地方怎么办?
只要是*普通*,且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的,均应按16号公告规定执行。*上没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的栏次的,不适用16号公告规定。
小贴士 A
普通*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是否为强制规定?
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普通*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仝;销售方为其开愉*普通*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可以看出,公告中的表述为“应向销售方提供……”及“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这种表述是强制的意思。
小贴士 B
联系地址、电话及开户行是否要填?
现行法规仅对纳税人索取*专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普通*上是否填写联系地址与电话,目前未作强制要求。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8:25
行政事业单位(如村·委·会)取得的*普通法票无需纳税人识别号。
税局的开票新政,只是要求销售方向企业(购买方)开具*普通法票时需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向不属于“企业”的购买方(如自然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具*普通法票,无须输入纳税人识别号。
你看看《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