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12:37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4:43
没有单独的建筑工地工人的工伤保险规定的,建筑工人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具体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扩展资料:
工伤的认定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4:44
您好: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4:44
就我所知,我国目前的《劳动法》、工伤保险原设计框架都是针对全职的那种公司员工。对于建筑工程尤其是小地方那种施工单位直接跟自然人劳务队或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很多条款并不适用。所以目前国家一直在推行劳务派遣制度。成立专门的劳务派遣公司跟个人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施工单位再跟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这样就能将上面的那种情况归并到劳动法的框架内。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4:45
你可以申请劳动工伤补偿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