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11:3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4 03:39
电话录音及微信中的聊天记录和通话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4 03:40
最好到公证处做一个公正,以便固定证据。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4 03:40
你如果是很严重的问题,最好找个律师问一下,毕竟那些律师是专业的,当然这就需要你去权衡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4 03:41
微博记录与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4 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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