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11:3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11
按照相关规定,对进场的材料、配件及设备应当这样检查验收:材料进场后,施工方应及时上报进场的材料、配件及设备等加盖销售单位红章的质量证明文件给项目监理机构,涉及安全、使用功能的材料,还应有监理现场见证,施工方取样,送检至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将复试报告一并上报至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收到相关资料后,进场验收,合格后在《材料、配件及设备报验单》上签字盖章,施工方方可将该批材料、配件、设备用于该工程上。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12
一般情况是报两份,建设单位不留的。监理留复印件,将原件返施工单位。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12
很好办,直接要求施工单位上报就行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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