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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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7:50
一、目前**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票种
1、*专用*
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是购买方支付*额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据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普通*(含电子普通*)
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
3、机动车销售统一*
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
4、货物运输业*专用*
是*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与现有*专用*一致。
二、*的面值有:国税部门发行的,*专用*有万元、十万元的;普通**有定额的和不定额的两种,定额的是一种规定了面额的手撕*,有二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的,不定额的有百元、千元、万元、不定长的卷同票和不限额的电脑打印票。
*专用*一般只能由*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
*专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金额、适用税率、应纳*额等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7:50
一、目前**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票种
1、*专用*
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是购买方支付*额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据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普通*(含电子普通*)
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
3、机动车销售统一*
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
4、货物运输业*专用*
是*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与现有*专用*一致。
二、*的面值有:
国税部门发行的,*专用*有万元、十万元的;普通**有定额的和不定额的两种,定额的是一种规定了面额的手撕*,有二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的,不定额的有百元、千元、万元、不定长的卷同票和不限额的电脑打印票。
扩展资料:
一般情况下,企业刚开始领用的*数量是25张,若不够用,可申请增量或增版。
增量:适用于金额不高,但是开票量大的公司,如:小商铺。
增版:适用于客单价高的企业,这类企业的特点是金额大,但开票量相对较小。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
据及其他有关*税务资料者。上述其他有关*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
3、借用他人专用*;
4、向他人提供虚开的专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
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
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7:51
目前**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票种
1、*专用*
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是购买方支付*额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据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普通*(含电子普通*)
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
3、机动车销售统一*
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
4、货物运输业*专用*
是*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与现有*专用*一致。
*的面值
国税部门发行的,*专用*有万元、十万元的;普通**有定额的和不定额的两种,定额的是一种规定了面额的手撕*,有二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的,不定额的有百元、千元、万元、不定长的卷同票和不限额的电脑打印票。
扩展资料
专用*与普通*的区别:
*专用*是中国为了推行新的*制度而使用的新型*,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相比,有如下区别:
1、*的印制要求不同:
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
2、*使用的主体不同:
*专用*一般只能由*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
3、*的内容不同:
*专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金额、适用税率、应纳*额等内容。
4、*的联次不同:
*专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
普通*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5、*的作用不同:
*专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的凭证;而普通*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中经常存在开票有误、发生销货退回以及开具*退回等情况,需要重新开具*专用*。以下就针对几种情况对重新开具专用*的*问题进行整理归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7:52
**分为*普通*及*专用*,面额有百元到千万元版都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7:52
*的面值有:一、国税部门发行的,*专用*有万元、十万元的;普通**有定额的和不定额的两种,定额的是一种规定了面额的手撕*,有二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的,不定额的有百元、千元、万元、不定长的卷同票和不限额的电脑打印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