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伤部位再次受伤保险怎么理赔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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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3:00
4年前在单位受伤。己按工伤结案了。现受伤部位出现病变。可以找单位吗?
不行!其理由就是: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劳动法》等法规的规定,你的工伤事宜属于“劳动纠纷”民事案件(劳动纠纷案件举证在于单位),我国法规对于劳动纠纷案件的保护期就是你工伤发生后的一年内。如果你在去社保、*仲裁、起诉已经超过法律保护期,一定会使你败诉;
2、社保局对于你的工伤事件已经按照法规处理完毕结案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旧伤复发的再申请也是在一年以内;
3、工伤发生后已经有四年的时间,旧伤部位复发会涉及许多因素和诱因,此时你的工伤事故原由得举证就是转为“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你的旧伤复发的举证就成为问题;除非有二级以上医院,名正言顺的为你证明原工伤就是现在旧伤病变得直接原因的证明(证据),而且要经过民事案件审理中,*指定医院再鉴定有一样结论的证据以外(这在司法实践中几乎没有的事情);
4、没有特殊原因的,发生工伤的单位是不会同意你要求的,综合以上原因在找单位那就是无法可依和失去法律保护期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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