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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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7 08:36
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选择之债,选择之债,指的是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如:甲收乙200元,作为卖给乙一辆自行车或一台电扇的代价。那么,乙可以选择自行车,也可以选择电扇作为债的履行标的物。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选择之债中选择权的行使,应当以意思表示向对方作出,让对方了解或知晓。所以,选择的效力,当意思表示到达于相对人时发生效力,但不需要相对人的承诺。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时,可以采用明示的方式作出,也可以采用默示的方式让对方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