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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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9 13:10
法律分析:行为人在记分周期内计分没有达到十二分的,已经处理完相应违章的,可以进行消分,清除计分。但还有未处理的,就要计入下一计分周期。行为人需要消分的,应该携带以下证件:本人的驾驶证;本人身份证;违法的车辆的行驶证。如果行为人想要尽快消分,就应该及时处理所有违章,缴纳相应的罚款。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