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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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3:16
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高均不宜小于4m。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规定:
(1)消防车道与小区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2)应在小区高层建筑周围设置环行消防车道,当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合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4)消防车道距外墙宜为5m,至少达到3.5m宽,消防车道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并保持24小时畅通。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7)对火灾隐患经*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区消防通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通道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3:16
净宽和净高均不小于4米。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3:17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6.0.9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