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13:16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0:11
(1)绝对权是权利效力所及相对人为不特定人的权利。
(2)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向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绝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就可实现自己的权利。
各种人格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等都属于绝对权。
在我国绝对权与支配权范围相当,然而绝对权与支配权实际上是从两个角度来分析权利的。前者关注义务主体,后者关注权利主体。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0:12
这是两个不同的划分标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0:12
在中国目前的状态应该是这样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0:13
不是,司法考试某一年的题目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