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08:20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5 14:40
开具*专用*的税款必须缴纳,不享受小微减免。因为你开出的专用*缴纳的税款,对方拿去抵顶销项税额,相当于对方税款的抵减项。通俗的说,对方抵的就是你缴纳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5 14:41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不享受免税*
小规模纳税人开的*专用*,应该是由税务部门代开的“征收率”为3%的*专用*,这种代开的“征收率”为3%的*专用*,可以抵扣,按照代开的*专用*注明的税额抵扣。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是不免税的。
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是自行开具专用*还是到税务局申请代开*专用*,都不能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里面的免征*优惠。收到专用*的一方是能够抵扣进项税额的。如果开票一方这部分销项税额免了,但是收到*一方又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那这样的抵扣链条是不合理的。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而且有些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专票。
以上就是我对您问题的回答了,如果您满意的话可以采纳我的建议或者点开我的头像关注我。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的,祝您后续的处理能够顺利,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