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工伤赔偿标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05:45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6:33
工伤保险待遇
建议你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认定是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依据鉴定的等级主张赔偿。
工伤医疗待遇
1.医序、康复和辅助器具费用:*规定范围内的实报实销(社保)
2.伙食、交通、食宿费:市内住院伙食补助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70%发给;转外住院的食宿、交通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公司)
3.工资、福利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后,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由单位负责(公司)
工伤伤残待遇
1.护理费: 评定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后,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支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社保,但你的情况可能没有这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因伤残等级不同而不同(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才有的赔偿,这一项因各个地区的赔偿标准不一)
关于伤残待遇中提到的本人工资,规定是这样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缴费工资是税前工资(包括加班费、各种补贴等),不是到手工资。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发放不是按照这个来的。
具体细节还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如有需要代理诉讼、调解、辩护可以与我联系,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1号3楼(西湖公交站旁),福建熹龙律师事务所,江律师,法律咨询QQ962300930,联系电话13559119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