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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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57
填开**时,显示出来的税额不对,如果总价款也不对,可能是在输入不含税销售额时,输入了含税销售额;或在计算不含税销售额时,公式错误;如果是系统问题,可以联系税管员。
作用:*专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专*连接起来,依据专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
扩展资料:
*普通*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两联:*联和记账联。
*专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
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
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第三联是*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58
开具**与实际不符
1、如果开具的**比实际小,可以再补开**。
2、如果开具的**比实际大,如果发生在当月,就把原*作废,跨月了就要开红字冲销*。
常见的*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的,必须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的,可以在原*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重开,可以收回原*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
这种方式对开票方来说,操作简单,方便快捷。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
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含未打印的专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58
原因: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59
作废重开,输入含税总金额和数量,单价自动计算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59
填开**时,显示出来的税额不对,看看总价款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