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1:46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06 22:56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如果是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则只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可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7条。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2倍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8 09:08
今天在这里为大家解答一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如下: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以上是我对该问题的解答,感谢大家收听,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