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不给取保意味着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22:0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20:41
【
法律分析】
如果涉嫌犯罪,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包括刑事拘留期限加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加*审查起诉的期限,*提起公诉后,如果没有判刑或是判决有罪、但判缓刑的,就可以放出来。
1、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2、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一般是二个月,复杂的经上一级*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的,经省级*批准,还可以再延长。
3、*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
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走完了全部程序最后*没有定罪刑、或是确定有罪但判缓刑的,一般会在看守所关五、六个月。
如果37天之内未放的话,就意味着被批准逮捕了。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
第九十四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