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21:3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18:57
拘留主要分三种,第一种是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最重的种类;第二种是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案件侦查和刑事诉讼的刑事强制措施;第三种是司法拘留,也是为了保障诉讼秩序的,具有处罚性或强制性的作用。
行政机关对违法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可以立即执行,也可以延期执行。只要处罚决定不更改,执行是迟早的事,“逃走”也是没有用的。再退一下步说,就算“逃走”逃避了拘留处罚决定的执行环节,也有了“拘留”的案底,按照目前的法律制度,这个案底终生存在。
至于刑事拘留,如果“逃走”的,一般会上网追逃,被追逃人几乎不能进行正常的社会活动,到案也是迟早的事。
司法拘留通常是当场决定,并当场执行,“逃走”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