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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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6:29
1.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的9:15-9:25(集合竞价),9:30-11:30,13:30-15:30,香港法定节假日和交易中心公告的休市日市场休市。
2.交易及结算货币
港币(HKD)。
3.交易模式
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交易,会员投资者买入的份额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即T+0制度。
4.交易申报
交易申报方式为限价申报,最小申报数量为100份份额,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港元,所有交易申报当日有效,隔日无效。
5.涨跌幅*
非上市首日的份额日涨跌幅*为20%,上市首日以及份额收盤价低于0.1元港币的,份额日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0%。
6. 交易佣金
会员份额交易佣金实行买卖双向收取,固定单边佣金费率为成交额的千分之三。
7. 要约收购
当单个份额投资者持有的同一份额标的物的份额在交易日收盤後达到该份额发售总量的75%时,触发要约收购,交易中心予以公告,该份额于次日起停牌,该份额投资者为要约收购人。
要约收购人应于停牌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要约收购并交纳要约收购保证金,要约收购保证金为要约收购单价与该份额其他发售在外总量的乘积。要约收购单价为要约收购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该份额的最高成交价格。要约收购成功的,份额正常退市。
如果要约收购人未能在自停牌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要约收购足额交纳要约收购保证金,则要约收购失败。由于要约收购人原因导致要约收购失败的,交易中心处以冻结要约收购人所持该份额,冻结期为自交易中心宣布要约收购失败之日起1个月。其他份额投资者所持份额在停牌後第六个交易日复牌交易。冻结期满後,要约收购人只能减持其所触发要约收购的份额,直至其所持该份额数量低于该份额发售总量的50%时,要约收购人所持有的该份额方可在交易中心自由交易。
8. 份额退市
份额退市分为正常退市和非正常退市。
除要约收购成功外,艺术品份额正常退市的情形还包括:
1)当单个份额投资者持有单一份额比例达到100%,该份额正常退市;
2)当持有同一标的物全部份额的全体份额投资者就该标的物达成一致要求份额退市,并经申请得到交易中心审核通过的,该份额正常退市。
非正常退市的情形包括:
1)份额标的物因偷窃、抢劫等遗失;
2)份额标的物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坏并对其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这种影响确定而不可逆转;
3)份额标的物被*、仲裁机构生效裁决确认归他人所有;
4)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
份额非正常退市後,属于保险责任的,交易中心代份额投资者向保险机构索赔,保险机构赔付後,赔偿款由交易中心按份额退市时份额投资者所持份额比例支付给份额投资者。
份额退市後不得再次申请上市,交易中心发布的行情中无该份额的信息。
此外,上市艺术品开发经营分红是香港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的首创,规则概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