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哪位知道《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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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1 23:25
装修押金属于合法的收取项目,目的是保证房屋装修工程中的风险防范但在房屋装修完毕无法定及约定的扣除情形后应由物业公司予以退还。
当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主管部门(北京为北京建委物业处),小区所在的市、区、县的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物价局、土地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
目前,几乎所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住户、租户的装修行为都要收取一笔费用。概括起来,这些费用分为两种:一种是所谓的装修押金,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应将这笔费用退还给装修人;另外一种则是所谓的装修管理费,这笔费用物业公司一般不予退还。由于目前国家对于装修管理相关费用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所以各家物业管理机构就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制定标准,互相之间差别很大,随意性也较大。
个人认为:
1、 装修押金可以收取,但应保证按约定返还
实际生活中,确实有些装修队伍进行装修时野蛮施工,不考虑他人生活的方便、安全,也不顾及对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保护。为减少、控制此种野蛮施工的行为,由 物业管理公司向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收取装修押金,如果在装修过程中出现损坏物业、破坏物业设施设备或给他人造成生命、健康、财产方面的损失等情形,则相应的修缮、赔偿费用可以从押金中扣除。反之,如果装修过程一切顺利,并未出现上述情形,则物业管理机构应把收取的押金如数返还。
2、不应当收取装修管理费
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收取装修管理费用的理由是:装修过程中物业公司要对装修工人、装修材料、装修行为进行管理、监督,而这些工作是正常的物业管理工作以外的工作,由此产生的开支不能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而要额外单独收取。
其实,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他们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的本职工作就是管理物业,全体业主交纳了 物业费,物业公司就应当为全体业主服务,而物业管理公司对装修工人、装修材料、装修行为进行管理、监督正是物业管理的工作,当装修行为可能会对整个物业、相邻部位、其他业主造成损害时,需要物业管理公司出面对其进行管理。当然,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了额外的服务,并被业主接受,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有理由要求相应的对价。反之,如果并没有额外的服务,就不可巧立名目收费。
综上,个人认为:装修押金就可以基本解决装修队伍野蛮施工的问题,物业公司不应当另行收取装修管理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1 23:25
楼上的很奇怪哦,人家问的是《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你怎么回答装修押金的事去了。
收费指导标准是指的1997年的141号文件,我还算了解,不过不知道楼主想问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