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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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2:22
用人单位不支付高温费算违法,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2:22
第一,按照国家规 定,用人单位安排d 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 达到35℃以上),露 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第二,按照上述规定,车间温度达到33°及以上的,企业必须发放高温费。第三,高温费标准,每个地方是不同的。山东的高温津贴是,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仍沿用2006年标准;广东每人每月150元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07年开始至今没有提高;湖南的高温津贴为每人每月不能低于150元,这一标准自2005年也未上涨。第四,你所在的相城区,属于江苏省苏州市,应该向当地劳动保护部门去了解高温费发放标准。第五,厂里不给高温费,当然属于违规。可以投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