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离婚再分财产还是先分财产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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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4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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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20:43
离婚需先分财产再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先确定财产的分割再离婚,诉讼离婚的,如果对财产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决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起诉离婚的程序为:
1、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到*立案起诉;
2、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
3、庭前调解;
4、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5、等候判决。
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20:43
法律分析:不可以。一般是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办理离婚登记后,再按协议书的约定分割财产,或者依据*的判决书分割财产。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