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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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3 21:40
您好,首先谢邀,双方现在办理离婚的,之后即可按照离婚协议办理房产登记,变更为按份共有,各占50%的份额,相应的居住使用权也可以协商,同意女方居住支付对应租金的另行约定。目前的房屋登记是一方所有的还是共同共有的都先变更为按份持有。如果担心之后有变的可以在办理离婚之后单独向*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请求分割房屋,但是要注意相应的诉讼时效问题。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3 21:41
法律分析:不可以。一般是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办理离婚登记后,再按协议书的约定分割财产,或者依据*的判决书分割财产。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