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汉堡规则的具体条款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19:19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18:45

汉堡规则
本公约各缔约国,认识到需要通过协议确定关于海上货物运输若干规则,为此目的决定缔结一个公约,协议如下: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定义
在本公约内:
1."承运人"是指其本人或以其名义与托运人定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任何人。
2."实际承运人"是指受承运人委托执行货物运输或部分货物运输的任何人,包括受委托执行这项运输的其他任何人。
3."托运人"是指其本人或以其名义或代其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任何人或指其本人或以其名义或代其将货物实际交付给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任何人。
4."收货人"是指有权提取货物的人。
5."货物"包括活动物,凡货物拼装在集装箱、货盘或类似的运输器具内,或者货物是包装的,而这种运输器具或包装是由托运人提供的,则"货物"包括它们在内。
6."海上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据以承担由海上将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的任何合同;但是,一个既包括海上运输,又包括某些其他方式运输的合同,则仅其有关海上运输的范围,才视为本公约所指的海上运输合同。
7."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证。单证中关于货物应交付指定收货人或按指示交付,或交付提单持有人的规定,即构成了这一保证。
8."书面"除其他方式外,包括电报和电传。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公约的各项规定适用于两个不同国家间的所有海上运输合同,如果:
(a)海上运输合同所规定的装货港位于一个缔约国内,或
(b)海上运输合同所规定的卸货港位于一个缔约国内,或
(c)海上运输合同所规定的备选卸货港之一为实际卸货港,并且该港位于一个缔约国内,或
(d)提单或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其他单证是在一个缔约国内签发的,或
(e)提单或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其他单证规定,本公约各项规定或实行本公约的任何国家的立法,应约束该合同。
2.本公约各项规定的适用与船舶、承运人、实际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或任何其他有关人的国籍无关。
3.本公约的各项规定不适用于租船合同。但是,如果提单是依据租船合同签发的,并绘制承运人和不是租船人的提单持有人之间的关系,则本公约的各项规定适用于该提单。
4.如果合同规定,货物将在一个议定的期限内分批运输,本公约的各项规定适用于每批运输。但是,如果运输是按照租船合同进行的,则适用本条第3款的规定。
第三条对本公约的解释
在解释和应用本公约的各项规定时,应注意本公约的国际性和促进统一的需要。
第二部分承运人的责任
第四条责任期间
1.按照本公约,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期间包括在装货港,在运输途中以及在卸货港,货物在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2.就本条第1款而言,在下述起迄期间,承运人应视为已掌管货物:
(a)自承运人从以下各方接管货物时起:
(i)托运人或代其行事的人;或
(ii)根据装货港适用的法律或规章,货物必须交其装运的当局或其他第三方;
(b)至承运人将货物交付以下各方时止:
(i)将货物交付收货人;或
(ii)遇有收货人不向承运人提货时,则依照合同或卸货港适用的法律或特定的贸易惯例,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支配之下;或
(iii)根据在卸货港适用的法律或规章将货物交给必须交付的当局或其他第三方。
3.在本条第1和第2款内提到的承运人或收货人,除指承运人和收货人外,还分别指承运人或收货人的受雇人或代理人。
第五条责任基础
1.除非承运人证明他本人其受雇人或代理人为避免该事故发生及其后果已采取了一切所能合理要求的措施,否则承运人应对因货物灭失或损坏或延迟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如果引起该项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的事故,如同第四条所述,是在承运人掌管期间发生的。
2.如果货物未能在明确议定的时间内,或虽无此项议定,但未能在考虑到实际情况对一个勤勉的承运人所能合理要求的时间内,在海上运输合同所规定的卸货港交货,即为延迟交付。
3.如果货物在本条第2款规定的交货时间期满后连续六十天内未能按第四条的要求交付,有权对货物的灭失提出索赔的人可以视为货物已经灭失。
4.(a)承运人对下列各项负赔偿责任:
(i)火灾所引起的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如果索赔人证明火灾是由承运人、其受雇人或代理人的过失或疏忽引起的;
(ii)经索赔人证明由于承运人、其受雇人或代理人在采取可以合理要求的扑灭火灾和避免或减轻其后果的一切措施中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
(b)凡船上的火灾影响到货物时,如果索赔人或承运人要求,必须按照海运惯例,对火灾的起因和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要求向承运人和索赔人提供一份调查人的报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18:45

汉堡规则
本公约各缔约国,认识到需要通过协议确定关于海上货物运输若干规则,为此目的决定缔结一个公约,协议如下: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定义
在本公约内:
1."承运人"是指其本人或以其名义与托运人定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任何人。
2."实际承运人"是指受承运人委托执行货物运输或部分货物运输的任何人,包括受委托执行这项运输的其他任何人。
3."托运人"是指其本人或以其名义或代其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任何人或指其本人或以其名义或代其将货物实际交付给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任何人。
4."收货人"是指有权提取货物的人。
5."货物"包括活动物,凡货物拼装在集装箱、货盘或类似的运输器具内,或者货物是包装的,而这种运输器具或包装是由托运人提供的,则"货物"包括它们在内。
6."海上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据以承担由海上将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的任何合同;但是,一个既包括海上运输,又包括某些其他方式运输的合同,则仅其有关海上运输的范围,才视为本公约所指的海上运输合同。
7."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证。单证中关于货物应交付指定收货人或按指示交付,或交付提单持有人的规定,即构成了这一保证。
8."书面"除其他方式外,包括电报和电传。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公约的各项规定适用于两个不同国家间的所有海上运输合同,如果:
(a)海上运输合同所规定的装货港位于一个缔约国内,或
(b)海上运输合同所规定的卸货港位于一个缔约国内,或
(c)海上运输合同所规定的备选卸货港之一为实际卸货港,并且该港位于一个缔约国内,或
(d)提单或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其他单证是在一个缔约国内签发的,或
(e)提单或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其他单证规定,本公约各项规定或实行本公约的任何国家的立法,应约束该合同。
2.本公约各项规定的适用与船舶、承运人、实际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或任何其他有关人的国籍无关。
3.本公约的各项规定不适用于租船合同。但是,如果提单是依据租船合同签发的,并绘制承运人和不是租船人的提单持有人之间的关系,则本公约的各项规定适用于该提单。
4.如果合同规定,货物将在一个议定的期限内分批运输,本公约的各项规定适用于每批运输。但是,如果运输是按照租船合同进行的,则适用本条第3款的规定。
第三条对本公约的解释
在解释和应用本公约的各项规定时,应注意本公约的国际性和促进统一的需要。
第二部分承运人的责任
第四条责任期间
1.按照本公约,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期间包括在装货港,在运输途中以及在卸货港,货物在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2.就本条第1款而言,在下述起迄期间,承运人应视为已掌管货物:
(a)自承运人从以下各方接管货物时起:
(i)托运人或代其行事的人;或
(ii)根据装货港适用的法律或规章,货物必须交其装运的当局或其他第三方;
(b)至承运人将货物交付以下各方时止:
(i)将货物交付收货人;或
(ii)遇有收货人不向承运人提货时,则依照合同或卸货港适用的法律或特定的贸易惯例,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支配之下;或
(iii)根据在卸货港适用的法律或规章将货物交给必须交付的当局或其他第三方。
3.在本条第1和第2款内提到的承运人或收货人,除指承运人和收货人外,还分别指承运人或收货人的受雇人或代理人。
第五条责任基础
1.除非承运人证明他本人其受雇人或代理人为避免该事故发生及其后果已采取了一切所能合理要求的措施,否则承运人应对因货物灭失或损坏或延迟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如果引起该项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的事故,如同第四条所述,是在承运人掌管期间发生的。
2.如果货物未能在明确议定的时间内,或虽无此项议定,但未能在考虑到实际情况对一个勤勉的承运人所能合理要求的时间内,在海上运输合同所规定的卸货港交货,即为延迟交付。
3.如果货物在本条第2款规定的交货时间期满后连续六十天内未能按第四条的要求交付,有权对货物的灭失提出索赔的人可以视为货物已经灭失。
4.(a)承运人对下列各项负赔偿责任:
(i)火灾所引起的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如果索赔人证明火灾是由承运人、其受雇人或代理人的过失或疏忽引起的;
(ii)经索赔人证明由于承运人、其受雇人或代理人在采取可以合理要求的扑灭火灾和避免或减轻其后果的一切措施中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
(b)凡船上的火灾影响到货物时,如果索赔人或承运人要求,必须按照海运惯例,对火灾的起因和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要求向承运人和索赔人提供一份调查人的报告。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
西宁出发经甘南、川西到云南自驾游最佳路线 有没有哪些摇滚比较好的女歌手? 王红都唱歌哪些歌曲? 王红是李春波的老婆吗? 周五买的基金周一有收益嘛? 成语:过隙白驹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样的典故和故事? 如何评价华语乐坛王菲,林忆莲,李玟,张惠妹,那英的唱功地位 如何评价王菲和李玟的性格对比?人生阅历有多大的不同? 李玟去世:广告语 ldquo 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rdquo 是不是李玟的作品? 地脚线用什么颜色的好 地脚线和什么颜色搭配 索尼微单镜头sel35和sel50,哪个画质好?虚化呢?风景呢? 绩效面谈中的汉堡原则是怎么回事? 汉堡规则的主要内容 汉堡规则和海牙规则有什么区别? 《汉堡规则》的内容是什么? 索尼35 2.8怎么样?索尼35 2.8好吗 怎样才能参与东方卫视的舞者节目的现场投票? 物流案例,请大家帮忙啊! 帮忙:申通物流查询 能够帮忙收货款的快递公司有哪些? 帮忙推荐物流好书,谢谢!! 我是住在香港的一个学生,想做港代。深圳有没有什么快递公司可以和我长期合作,帮忙物流工作,价格从优。 购买纸箱的时候要注意些什么? 帮忙查下物流,1449955603 帮忙 物流到那了 帮忙查下物流! 帮忙查快递物流 纸箱上印刷的是生产商还是制造商的信息 无车承运企业可以帮忙物流人解决什么问题? 70092707966335帮忙查询物流? 汉堡规则的制定背景 友情出现问题怎么解决? 《汉堡规则》的变更与解除 我是一名会计初学者,现在面对会计科目表中的一些科目在理解上有些困难,请问会计科目的详细解释? 如何处理友谊中的问题和困惑? 汉堡条约与海牙条约的区别 海牙规则 维斯比规则 汉堡规则 的区别?最好列表。。。 友谊出现问题,朋友却回避问题怎么办? 汉堡规则对海牙规则进行了哪些修改 怎样解决友情问题 试比较 海牙规则 维斯比规则 汉堡规则 在承运人的责任基础、责任期间、责任限额、免责等方面的不同规定 会计科目表中各项会计科目分别是什么意思? 如何维系朋友之间的友情 急~~~求汉堡规则与我国海商法的区别比较 怎样处理友情问题? 我和朋友相处方式出了问题,如何妥善修复友谊? 友情 朋友之间出现矛盾怎么办? 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友情 三个人的友情应该怎么解决呢? 如何解决友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