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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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7 16:43
法律分析:如果接到所谓的*电话,先问问那个*工作单位,姓名,事情,然后有疑问可以直接打110问那个单位的电话,核实你所接电话的内容。如果*给个人打电话,要么是他们座机,要么是接警大厅的,*一般不会给个人打电话。
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条 *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权利、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