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遗嘱的有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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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4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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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8:44
打印遗嘱应当严格遵循遗嘱形式法定原则,遗嘱人对打印遗嘱内容完全理解确认且见证人在场全程见证遗嘱人确立遗嘱的过程,并由遗嘱人、见证人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若打印遗嘱不满足法律规定的法定形式,应依法认定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确认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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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一是打印遗嘱既可以由立遗嘱人自己编辑、打印,也可以由立遗嘱人表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编辑、打印,由于打印的文字缺乏与个人特征的关联性,仅凭打印的遗嘱内容难以判断打印遗嘱的具*作人。因此,对于打印遗嘱区分是立遗嘱人自己打印还是他人代为打印意义不大。二是即使是立遗嘱人自己编辑和打印的体现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遗嘱,也可能被他人通过技术手段篡改,尤其是在遗嘱有多页时,页面容易被替换。因此,打印遗嘱需要有更加严格的形式要件,如要求有一定数量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在遗嘱的每一页由立遗嘱人和见证人签名等。此外,还认为,“打印遗嘱实质上是一种书面遗嘱,遗嘱内容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储在计算机等设备上的不构成遗嘱,遗嘱人须将遗嘱内容从电子数据形式通过打印机等转换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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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