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分析怎么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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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3 01:56
一、 时事评论是针对现实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直接发表意见、阐述观点、表明态度的体裁。与其他言论一样,由论点、论据、论证三个要素组成,具有*性、针对性、准确性。立意新颖,论述精当,文采斐然。
二、 1、展开话题:说说你对这件事的观点。
2、分析这件事对社会、对人们、对自然等的影响 。
3、提出建议或希望。
三、 (1)按评论对象的内容分类:有*评论、军事评论、经济评论、社会评论、文教评论、国际评论。
(2)按评论的解说型评论性质功用分类,有论、鼓舞型评论、批评型评论、论战型评论等。
(3)按评论写作论述的角度分类,有立论性评论、驳论性评论、阐述性评论、解释性评论、提示性评论。
(4)按评论的形式分类,有社论、编辑文章、评论、评论员文章、短评、思想评论、专栏评论、新闻述评、论文、漫谈、专论、杂感等
四、 时事评论的写作:
第一,要注重针对性。需要文明回答的主要思想,解决的实际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通过具体的科学的分析,实事求是地给予说明、回答和指导。
第二,论点要新鲜。就一篇评论而言,论点是观点。是灵魂。论点不新鲜,或者和报纸上或网络上发表过的相雷同,读者看了开头就兴味索然,不想看下去了。
第三,论据要有典型性,具有说服力。评论的论据,就是用来阐明论点的事实和有关材料。论据,既是论点的依据,又是评论判断和推理的基础,因此,精心挑选作为论据的事实,至关重要。
第四,说理要有深度。写评论,要在说理上下功夫。一篇评论,说理有无深度,往往关系到它的成败。
此外,评论写作还要注意写得平易近人,力避老话套话,力求有点文采,使评论写得更好。
补充:
范例:
挖一挖“审计得罪人”的非制度根源 news.dayoo.com 2007年07月27日 16:13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近日在中国*网接受了一次在线访谈,有网友问:审计报告对准的是权威部门,得罪的是您的同僚,真是“干的就是得罪人的事”,您不怕得罪人吗?我知道,财政部金人庆和天津市**都是您在*财政金融学院的同窗。李金华回答:审计确实是得罪人的,但这种得罪人非常必要,因为这是一种制度,国家的财政本来就应该有人去监督它。(新华社7月25日)
相信李金华“不怕得罪人”的表白是真诚的,如果怕得罪人的话,就不会那么一次次地掀起让“公众快、部委惧”的审计风暴了——不怕归不怕,但可以看到,审计部门在审计时潜意识中还是带着一种“得罪人”的精神负担的。这从李金华一次次“确实得罪人”、“不怕得罪人”、“把所有人都得罪了,也就谁也不得罪了”的表白中可以看出来,越是说不怕,越表明其内在有着一种巨大的精神负担,一种作出某种巨大牺牲的悲壮。
但事实上,国家公共部门之间的关系,不该是“谁得罪谁”、“哪个部门得罪哪个人”、“哪个部门整哪个部门”的人事斗争关系,不是阴暗权谋游戏,而应是一种透明、正当、见得了阳光的制度关系。
一方面,审计部门对其他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这是公共财政和民主财政下的一种制度安排,纳税人有权知道自己供养的**如何花着自己的钱,抽象的制度平等地指向每一个部门,没有任何人事上的针对性。另一方面,公共部门间并没有人与人的关系,只有组织架构功能上的制度关系;公共部门不是哪个人的,而是一个承担着某种公共职能的抽象存在,部门间的制衡、监督、合作等等都属“对事不对人”的事务关系,与人没多大关系。
在一些发达国家,这些事务都是按部就班地在制度轨道中进行着,克林顿不是被斯塔尔整,而是司法分支对行政分支的监督;议员不是针对布莱尔,而是议院对内阁的制衡——虽然这些国家的*整天是喋喋不休的抗辩与问责,再感觉委屈,也很少有人抱怨“谁得罪谁”、“谁报复谁”、“哪个部门整哪个人”,少有人做事时怕得罪人,而是有一种“事务关系”、“事对事”的集体自觉和制度默契。
可在我们很多地方和部门中,这种正常的制度关系常常被理解为一种人事斗争关系,一个事件中,大家很容易对号入座地站到“得罪”与“被得罪”的位置上:你审计署审计并曝光我的问题,就是与本部门过不去,就是不给我这个部门领导的面子;你国家环保局对本地的污染企业进行曝光,就是你潘岳整我们这个地方,就是针对我这个地方大员——这是一种非制度化的*生态。大家缺乏对制度关系的认知和尊重,不是以制度的眼光看待*,而是以人事关系。
其实在这种非制度化的生态中,不仅*场上,民间社会看问题时也鲜明地带着这种痕迹,总喜欢从一种人事斗争的角度解读、旁观、评论一些东西,大家眼中都没有制度。
显然,这是缺乏法治尊重的表现,而是人治观在起作用。正是在人治观下,一个个公共部门不是承担某种公共职能的实体,而成了某些领导的地盘:用权力划出一个势力范围,这是我的地盘,其他人不得涉足和干预,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因为在人治下领导就是整个部门,谁批哪个部门自然也就让某个领导过不去,也就会有人产生强烈的“被得罪”心态。这种人治下,制度只是表层的东西,实质中是个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祛除“谁得罪谁”的人事纠缠,必须首先在制度上以“民主*”祛除这种带封建割据色彩和狭隘部落意识的“地盘*”。
从另外的角度说,审计署“得罪人”,其实是满足公众对财政使用的知情权。如果纳税人手中有足够的权利,如果纳税人能决定*乌纱帽、能让失职的*回家抱孩子,那么,纳税人是最不能得罪的。一旦有了纳税人的权利支持,审计署才真正不会害怕得罪人,甚至根本没有“得罪人”的精神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