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丢了,能补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9:57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5 20:22
如果持有的判决书丢失了,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案件的*查阅档案进行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就可以了,其效力等同于原件。
判决书丢失后,如果当事人用到该判决书,可以携带自己本人身份证,去审理案件*的档案室进行查询,*档案室会有该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直接去档案室要求复印判决书并由档案室价格此件与原告一致的印章。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
对于一审*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补充鉴定:
(一)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
(二)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三)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
(四)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六)不符合本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5 20:22
可以的,*判决书弄丢了是可以补的。一般*印判决书都会多印几份作为备份。如果刚结案不久,你就直接联系承办法官,再要一份。
如果时间久了,你就带上身份证和案号,去*档案科调取档案件。档案存档,二审20年,一审6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