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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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18:42
赠与房产过户的流程:
1、出赠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为赠与*公证。
根据《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办理赠与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出增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交纳相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
4、出增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
综上可知,出赠人赠与房产给受赠人过户需要正常的流程,其中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办理公证、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最后将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此外,出赠人在赠与房产过户时,需要清楚的了解赠与房产过户所需要产生的报税价。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二)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三)房屋翻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变更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18:42
赠与房产需要持赠予协议,公证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房产证,然后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首先递交申请,然后重新测量房屋面积,四邻签字同意,最后缴纳各种费用后就可以房产过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