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甲歌舞团与乙演出公司签订协议,在丙剧院连续 演出三场,丙剧院代售门票,共取得门票收入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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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3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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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1 14:45
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人进行的演出业务,应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税营业额。
歌舞团应缴营业税额=(30-7-5)*3%=0.54万元
中介机构应交营业税额=7*5%=0.35万元
场地出租单位应交营业税额=5*5%=0.25万元
同时按照营业税的7%和5%的教育费附加。
场地出租还可能会涉及到房产税(是根据不同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确定的:有些税务机关对于已经按房产余额交了房产税的再用于出租的房屋,不再补政房产税;有些则有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