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07:56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3 22:30
在江西宜春市奉新县一位女士在*机关羁押期间,其银行里的六万余元不翼而飞,这位女士的女儿怀疑是民警盗用了她母亲的微信,从而把母亲卡里的钱消费了六万多,事情发生后,经过侦查,最后确认确实是这位民警所谓,已经对这个民警进行了刑事拘留。
一、执法者触犯法律,更应该严惩不贷这个奉新县的民警本身自己作为执法人员,是有着监管普通民众的指责,结果在这样一个岗位上,不为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保驾护航,反而做出了破坏的行动。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了羁押人员的微信消费了六万多块钱,最终纸里包不住火,自己也落得被刑事拘留的下场,可想而知,工作也会不保了吧。对于这种本身是执法岗位的人员犯罪,更应该加重惩罚,以此为戒,让广大群众都睁大眼睛,绝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起到震慑的作用。
二、微信消费大家都需谨慎,付款密码不要外泄现在都是留下手机里边微信或者支付宝直接支付,有时候转账还需要付款密码,但是去超市购物,有时候只要出示付款码就可以直接扫码支付,这就要求我们对自己手机上的带有支付功能的软件格外小心。为了保障我们财产的安全,首先手机要设置开机密码,即便手机丢失,第一事件拿到自己的手机的人员,如果有不良想法,也不可能第一时间开机。第二就是要设置支付密码,并且手机内不要存自己的身份证件照片,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
三、大数据年代,都不要存侥幸心理这位民警利用职务之便,盗刷了涉案羁押人员的微信消费,就算当时找不到具体是谁盗刷,但是现在是大数据时代,只要找出微信消费的账单,对应上时间地点,商场超市都是有监控摄像头的,这不是立马露馅了么,所以无论是谁,都不要存有侥幸心理。
大家对民警盗用涉案人员微信消费的事怎么看,来说说自己的看法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3 22:31
不是第一次,滥用职权罪处罚是非常严重的,看手法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控制好自己的*才能做公职人员,估计他的前途也给毁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3 22:31
一看就是惯犯,不可能是第一次这样做了,正因为是惯犯所以胆子大。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3 22:32
奉新县*民警陈某盗用涉案当事人微信消费,涉嫌犯罪,已由宜春市*指定高安市*立案侦查,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应该是第一次犯案。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3 22:32
他可能是第一次做。但是他在对犯案人员的管理问题上一定还出现着其他的违规行为。虽然涉案人员违法,但是财产权还收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