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和土地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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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3 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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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1 07:4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企业将其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于出租或者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应当将该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假设上述投资性房地产原为企业自用的土地使用权,按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后采用的计量模式的不同,应当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
1、如果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则:
借:投资性房地产
借:累计摊销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之后各期间,仍按原摊销期限分期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2、如果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则:
1)如果转换当日,土地使用权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借:累计摊销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如果转换当日,土地使用权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的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借:累计摊销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无形资产
3)转换后,各期期末,根据土地使用权公允价值,调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或者: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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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1 07:41
都算固定资产增值,土地算无形资产增值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07:42
按取得时的确权价值计提,无需作盘盈处理,当发生转让时,再作增值处理。
一、<<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第三条:
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
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所以土地使用权应作为无形资产入帐,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17条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帐的土地。”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1)房屋和建筑物;(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3)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4)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而《企业会计制度》同时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4)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帐的土地。”
综上所述,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帐的土地不能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