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02:4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4 23:13
中房网讯(苏晓/文)11月17日,财政部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合计526亿元。
据《通知》,该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专项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第二批*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接到预计数后30日内下达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并做好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该项资金使用时,按用途分别填列2022年*收支分类科目2210103“棚户区改造”、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2210109“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