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23:5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23:45
看完题主阐述,个人认为题主要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因为,既然是餐厅门口,说明人多,对方边走边回头和别人说话,虽然对方这种行为不对,但是,你看到这种情况,你就应该提前躲避,避免碰撞的发生。
所以,无论从责任上也好,从人情上也好,补偿对方少部分就可以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23:45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根据你的陈述对方手机损坏是其自身走路不注意观察导致的,你不存在侵权责任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23:46
那要看你方有没有过错,比如走错路没有遵循右侧通行,或者没有及时避让对方。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23:47
如果你走路的时候,把对方的手机撞碎了,那么肯定是负责任的,因为你的原因,会造成手机碎得,你必须进行赔偿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23:47
走路撞掉对方的手机,手机碎了,当然应该有撞到对方的人承担责任的,因为是你走路撞掉对方的手机的,那么这样的手机碎的赔偿,当然应该由你自己承担的。